重庆市合川区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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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274P/2020-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合阳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991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法〔2011293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重庆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6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7号)等精神,为保证我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办事处党工委、行政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合阳城街道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6700人,各村(社区)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参保范围

(一)户籍在本区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不含户籍未转的高校参保的大学生)。

(二)具有本区户籍的新生儿(独立参保)。

(三)举家在合居住的市内区外户籍居民。

(四)按照《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将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三、筹资标准

(一)居民参保缴费标准

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一档250/人•年,二档625/人•年。

(二)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标准

对所有民政资助参保对象参加2020年居民医保一档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自愿参加居民医保二档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未享受居民医保资助的,统一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标准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在乡老复员军人参加二档的全额资助二档。

除民政资助参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0年居民医保一档缴费给予贫困户全额资助,脱贫户按50%标准资助。

(三)政府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标准及办法,按国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保时间

(一)集中参保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

(二)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三)超过以上缴费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缴费的,最迟于2020年930日按规定完清当年应缴费用(2020年6月底之前参保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020年71日起参保的,需缴纳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部分的全额费用)。

五、参保方式

(一)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民政资助对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负责核实。

(二)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可独立参保。对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在其出生90日内,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应缴费用。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

(三)举家在合居住的市内区外户籍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村(社区)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六、缴费方式

(一)各村(社区)要组织城乡居民充分运用线上办理渠道,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线上自助缴费工作。通过支付宝、微信、渝快办、登陆重庆市电子税务局,自助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二)各村(社区)使用专用POS机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征收,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或者读取社保卡信息提取缴费人基础参保信息,通过银行卡刷卡,微信付款等方式完成缴费

(三)各村(社区)经办人员收取现金的,要及时将费款存入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个人账户,并将缴费明细录入代收客户端,申报后通过三方协议实时扣款将经办人签约个人账户的费款划入金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角度出发,切实把筹资工作作为民生实事抓紧抓好抓落实。各村(社区)主任作为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事医保工作经办人作为具体责任人,要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抓好2020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宣传资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保障政策、报账流程,让参保人员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居民自愿参保,为筹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宣传发动要口径统一,表述准确,不能夸大或违反政策规定。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筹资工作是居民医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强化举措,狠抓落实。要做细做实代扣代缴基础工作,确保筹资工作顺利有序推进。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库人员名单、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名单和民政医疗救助对象未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人员名单,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参保;要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儿童、学生以及农民工等人群的参保登记工作;要加强城乡居保动态管理,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断保、漏保问题,要避免重复参保,杜绝虚假参保;要确保在2020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实现农村建卡贫困人口、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率达到100%;参保缴费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错录、重录、漏录信息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

(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各村(社区)务必落实专人负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做好参保人员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核对工作。筹资结束后,及时将参保筹资过程中形成的参保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业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同时将民政资助对象资料交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资料交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审核、退役军人资料交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审核。

(五)严明纪律,杜绝违规操作。

各村(社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缩短筹资时间,拒收城乡居民参保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增加城乡居民负担;要及时将城乡居民个人缴费资金存入区财政专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居民医保基金。

(六)强化督查,平稳推进

各村(社区)从20191020日起,每周四下午16:00前向社保中心报送筹资进度,1210—25日期间实行日报告(联系电话:42831160)。社保中心要加强对全办事处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筹资进度。办事处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村(社区)2019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对筹资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和推进缓慢的村(社区)在全办事处通报;对在居民医保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责任。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办事处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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