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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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274P/2021-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计划、发展目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合阳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合阳城街道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合阳城街道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合阳城街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用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按照合川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针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纳入重点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产业、就业、医疗、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加强相关办公室数据共享和对接,落实农户主动申请、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持续推进边缘易致贫户防贫保险工作(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学区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集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健全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防止新的失学辍学发生。保持健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分类资助参加基本医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动态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学区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合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宣传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政策。支持有能力的脱贫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五小非农经济和五小庭院经济。落实区级联农带农、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机制。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引导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财政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宣传用好用工信息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开发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落实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相关要求,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更多的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社保所、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用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管理监测平台。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发展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按目前相关政策规定,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进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落实《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做好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公益性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人和管护责任。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对到户类扶贫资产,由脱贫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街道、村(社区)加强教育引导和技术指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五改”试点。(经发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四好农村路”公里,全面实施县道、乡道、村道“三级”路长制。配合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扩大互联网小镇范围,逐步实现行政村光纤和4G5G网络覆盖。配合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配送体系,有序实施快递进村,到2021年底,全办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启动实施“乡村宜居”建设。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教育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要求完成新建户厕改造任务,全面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申报25户以上农村重点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力争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100%(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配合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及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相关工作。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配合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启动新一轮“三区人才支教计划”,配合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农村文化广场、图书室、党群服务中心等文化场所建设,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学区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党群办、文化社区体育服务中心、合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并逐步扩大受益范围。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使用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精准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十一)深化“志智双扶”。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市场主体带动。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感动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乡贤明理堂等,深化“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因地制宜抓实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美丽庭院”评选工作,持续深化“清洁户”评选。(宣传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社保所、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全面整改扶贫领域问题。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扶贫资金使用等3个方面的问题,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限时清零销号。一体推进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市级考核、扶贫审计等各类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纪工委、财政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防范化解涉贫领域风险。持续化解疫情灾情影响,健全涉贫舆情应对机制,加大扶贫产业市场风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化解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宣传办、民族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学区办、社保所、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抓好相关考核和后评估工作。配合国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配合上级做好自评估工作,重点评估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收支情况、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执行情况等。(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总结全区脱贫攻坚的物质、精神、政策、制度、理论成果,讲好脱贫攻坚合川故事。宣传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体制机制和工作平稳过渡

(十六)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上级新政策出台实施前,积极宣传落实原有政策,确保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抓好落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社保所、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学区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抓好考核有效衔接。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涉及村(居)综合目标考核,分类确定分值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党政办、党群办、纪工委、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工作机制衔接。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落实《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区负总责、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体工作。(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各级各类帮扶工作

(二十二)深化社会力量帮扶。积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消费帮扶、智力帮扶、爱心捐赠等多种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引入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推广公司+合作社+专业农户等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经发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深化开展消费帮扶。完成预算预留份额采购、社会扶贫网重庆馆采购、中国西部消费扶贫中心线上线下平台采购目标任务。动员机关、村(社区)干部购买辖区脱贫户农副产品,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财政办、经发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

(二十六)加强学习研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宣传办、党群办、平安办、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能力建设。抓住村(居)集中换届契机,选优配强村(居)“两委”,建强乡村振兴一线工作力量。开展村(居)干部培训,将现代农业、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基层党建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党群办负责)

(二十八)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强化信访交办件督查督办,扎实化解信访突出矛盾。(纪工委、平安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社保所、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学区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推广“四访”工作规范。开展党员干部包村包组遍访农户行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加大问责问效力度。持续开展涉农领域作风建设和腐败治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督查。减少填表报数、会议活动、发文数量、督查次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纪工委、党政办、党群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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