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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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274P/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合阳城委〔2019〕65号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合阳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09-05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合阳城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的通知








合阳城委〔201965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合阳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合阳城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

职能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合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各“非公”组织党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所、站、队、中心,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合阳城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合阳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

201995

合阳城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侨台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关事务管理、保密、档案、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统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负责经济发展工作(工业经济、商贸经济、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技、专业市场建设及管理、招商引资、协调商会等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民政事务、基层政权、社会基层治理创新、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救济救助、老龄事业、社区养老产业发展、残疾人服务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信访稳定、社会基层治理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社区矫正、反恐防暴、协助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农村社员建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与管理,危房管理、违法建筑整治、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人防、节能减排、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护、接排沟行政审批等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民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机关财务管理、村(社区)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抗灾救灾等工作;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大工委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职责,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章程设置。履行相关职能职责和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社区基层治理创新、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及社区水、电、气、通信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物业监管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电影、广播电视、旅游和老体协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办事处宣传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文明城区创建日常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城乡就业创业、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助开展劳动维权及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具体事务(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政策咨询、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工作等)和拥军优属管理、优抚优待工作及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营经济及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涉农民营经济管理与服务;负责农、林、水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森林)产业化经营、农技(机)推广、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气象、供销合作、扶贫、移民管理及后期扶持等工作;统筹乡村振兴、国土绿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等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和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等领域的事务性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事处工程项目(城乡建设、市政维护项目)预(结)算审核、招投标及档案管理(含工程项目网络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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