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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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6664L/2023-000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古楼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临时救助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具有合川区古楼镇户籍的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申请材料

1.家庭或个人申请书一份。

2.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提供低保证、特困证、社会福利证等复印件,其他困难家庭提供家庭财产状况证明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居民身份证、婚姻关系相关证明、户籍簿(申请人属非本地户籍人员应提交当地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复印件一份);

5.家庭(个人)因病造成困难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专用收据、与医疗专用收据对应的医保报销结算单、其他保险报销凭证及慢性疾病证等证明材料遭遇重病等情形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家庭(个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以及非义务教育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等基本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交申请。

2.古楼镇民政办审查受理,登记,收集资料。材料齐备的,予以当即受理并登记。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3.家庭经济和困难状况调查。通过信息核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形成调查核实材料。

4.古楼镇集中审核审批。古楼镇临时救助评审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人申报情况和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全面评审,集体研究形成评审意见,合理确定救助额度。

5.张榜公示。古楼镇根据评审意见将拟审核给予和不给予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的相关信息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委会、镇街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申报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和审核结果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6.审核决定。古楼镇对公示无异议的,3000元及以下的决定给予救助,3000元以上的提交区民政局审批;对有异议的再次核查,对资料不全退回补齐并告知本人。

7.区民政局审批。由区民政局对镇街审核报送的3000元以上救助申请作出集体审批决定,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下发临时救助审批结果通知书,通过镇街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救助金发放。已获准审批的对象,3000元及以下的由民政局委托街道发放救助金,3000元以上的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代发。

四、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日(不含公示、评议)。

承诺时限:30日(不含公示、评议)。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民政大厅

    办公室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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