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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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楼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日期:2023-02-03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古楼镇结合实际,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古楼镇202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一)加强学习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每月结合党史学习1次以上,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方式学习1次以上,坚持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完善学法制度,邀请专业人员对道路交通、场镇管理、环境污染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1次以上,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治理能力。完成1次以上法治专题培训,组织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1次以上,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开展疫病防治、民法典、文明行为促进、全民反诈、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长江保护等普法活动,落实党政机关和各行业各单位普法责任,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格局,是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2022年有111人参加了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其中有3名领导干部参加抽考,目前已全部完成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通过集中培训、案件旁听、交流学习,村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方式,培育村“两委”成员、小组长、网格员等为骨干的“法律明白人”18人,辖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确保了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宣文办、学区办、党政办、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的进行,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镇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集中观看中国普法网民法典视频,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学习宣传疫病防治、民法典、长江保护、文明行为促进、全民反诈、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结合“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法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5.4青年节”、“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讲法律”志愿服务。

提升效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形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目前已经规范1个镇公共服务中心、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报、就近办、一次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机制,定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职能得到了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基本实现了依法全面履行,配合做好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无差别政务服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配合做好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细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渝快办”“渝快政”效能,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

五)健全制度。按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提高了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严格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畅通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为辖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进行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稳步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按要求设立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保证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基本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得到了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

加强执法。加大了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长江禁捕退捕执法监管、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稳妥的开展了跨部门综合执法,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行执法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取证,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在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注重调解,化解风险隐患。深入实施“枫桥经验”实践,推进“一镇街一法官”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动员和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五老”、乡贤等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建立10个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和“院坝会”三者相结合,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到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广泛收集居民心声、化解群众矛盾,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整合调解资源,实现功能互补和程序衔接有机统一,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有效降低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不够深入。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未及时履行到位。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自觉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制定过程的公众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有待加强。
    (四)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行政决策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加强。

(五)执法规范化程度丞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力度存在一定欠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

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学习工作,搞升法治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素质,提高辖区居民全民法治意识。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法治人才和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注重法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

(三)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重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科技应用,运用信息化技术打破部门壁垒,提高调解质效。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的衔接机制,提高行政调解质量。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采纳意见情况。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效果评估工作。

() 完善监督问责机制,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科学划分职责,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使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息政,坚决惩处失职、职行为。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行意见征集制度和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监管体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衔接机制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八)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普遍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事前、事中、事后采取多样化法律保障、指导方式,积极履行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发挥顾问工作实效,建立健全顾问工作记录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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