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二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2787479886T/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二郎府发〔2021〕4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二郎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二郎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二郎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二郎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修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二郎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监督,规范财务行为,使我镇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民主、公开”,杜绝奢侈浪费,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农村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入管理

(一)村级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一事一议筹资、其他收入、各种名义的捐款赞助等。

(二)集体收入必须及时入帐,并开具统一的收入收据,严禁收款不开票据或打白条收款,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使用不正规的收据入账。开据票据时,必须要素齐全,内容清楚,金额准确,有经办人、出纳签字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

二、支出管理和费用开支审批

    (一)村级支出包括:经营支出、村干部报酬、办公费、差旅费、公益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支出发票必须真实合法、内容完备,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支出事由等(票据6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

(三)审批权限。村级(社区)支出由村(社区)主任、分管财务副书记,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签字确认后,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由分管镇长审批入账。其中:2000元—5000元的非生产性开支和5000—10000元的生产性开支,由村(社区)“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农业服务中心初审,分管镇长审核,镇长审签;入帐时须附村(社区)“两委会”会议记录。5000元以上非生产性开支和10000元以上生产性开支等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农业服务中心初审,分管镇长审核,党委会研究决定,镇长签字确认,入账时须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四)各类费用支出范围及标准:

1.招待费:杜绝招待费发生,做到招待费清零。

    2.办公费:办公费包括水电费、报刊费、办公耗材费、通讯费、维修费等。办公费用应严格控制,做到厉行节约,原则上各村(社区)的办公费用支出不超出当年镇下拨的办公经费,确保村(社区)正常运转。

3.差旅费:到区、市、市内区外、市外出差、开会等,产生的差旅费凭票实报实销。

4.各项补助:(1)值班人员及补助:周末值班人员原则上控制在1人,补助标准为40元/人.天,法定假日控制在2人,值班人员补助标准为80元/人.天,特殊情况除外,以各村值班安排表为准;(2)会议补助:原则上控制在20元/人次,特殊情况除外;(3)森林防火灭火补助:原则上控制在40元/人次,特殊情况除外。(4)其它补助: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费用、款项处理原则:

1.项目工作经费使用原则。首先留存经费的20%充实村集体资金;二是留足保证项目实施的工作费用;三是剩余部分可对参与人员进行工作考核,以人工费、差旅费、误餐费以及与开展该工作相关的费用进行报销。

2.各类补助金、救助金、慰问金代领。原则上须由本人签字,不实行代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本人亲自领取,可由代领人签字领取,并须注明系“代领”。

3.历年垫支各类款项处理。主要涉及历任村社干部垫支农业税、村提留、镇统筹、村社超支、公益事业等款项。根据实事求是原则,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村、镇两级审核认可后,可予以解决:一是村社集体已入帐;二是由所在村(社)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审核;三是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确认;四是镇党委研究。如不符合以上条件且村、镇审核不属实的,不予以认可和解决。

4.债权债务管理:定期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债务债权事项的具体程序、条件、清理核实核销,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坚持谁放出债权,谁负责收回。

(六)各项专款支出程序。各类工程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除按本办法第二项第三款规定履行研究审批程序外,还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结束后,招标文件、正式税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同时要有各类村书记、主任、施工单位负责人、三名以上社员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有监督委员会成员、村书记、主管财务副主任签字、用款人填报《报账申请表》,经办事处有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项目领导签字,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专款支出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入帐,。

  (七)上述各项支出要在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使用,否则支出一律不得入帐,由各村(社区)自行负责。

三、现金、存款管理

(一)现金由出纳保管、存款由会计保管。取现金时,由村(社区)提出资金计划和用途,报财政所初审,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办监(兼)章。

(二)村(社区)的财务收支由出纳管理。

(三)库存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般不得超过3000元。

(四)村(社区)出纳应及时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五)实行钱账分管,出纳管钱不管账,会计管账不管钱,审批人既不管钱也不管账,禁止坐支、挪用公款、私存、以收抵支等现象。

 四、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一)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村(社区)均应建立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名村(社区)民代表组成。职责是:

1.讨论审查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2.监督检查村(社区)财务账目,参与审计村(社区)收支发票,并在票据上签注意见或加盖“已审”章。

3.监督财务人员定期向群众公开财务账目,反馈群众对财务收支的建议和意见,追踪处理群众反馈的建议和意见。

(二)公开制度。村级财务收入、支出必须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日为1、4、7、10月15日,债权、债务每年公开一次,公开日期为次年1月15日,公开资料及时报镇纪委和民政办。

五、资产管理

     (一)村会计负责村级资产的登记与管理。要建立固定资产辅助明细账,逐笔登记财产物资增加、减少的时间、原因、单价、数量、价值、使用(保管)人、存放地点及结存等情况。

    (二)固定资产新建、购置,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并完善相关备案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出租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0元以下,由村两委研究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0元以上,由村两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并且所得款项(残值)要及时存入村(社区)资金帐户。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盘亏要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处理,并报镇政府审核后,方可销账。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致使固定资产灭失、毁损的,保管或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

 (四)村(社区)干部调动工作或者离任的,应将其经管、使用的公物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或村(社区),否则在当事人的工资或其他相关收入、补助中扣减公物价值费用。

    六、财务档案管理

    村(社区)要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财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出纳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由会计负责对财务资料进行收集、存档。

七、违规违纪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镇财政和农业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制度)同时废止。本办法由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