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及农村用地

的相关通知

二郎府发〔2021〕45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川委办〔2020〕61号)、《合川区耕地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0-10)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做好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加强农村用地管理,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严格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一)规范用地行为。村级产业、招商引资、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各类项目用地、农民个人建房、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用途管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方能动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对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审批条件、用地标准必须严格把关。

(二)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占用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特别是将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建设,严禁“以租代征”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做到“八不准”: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二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层层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和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明确责任和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新格局。镇成立农村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规划资源工作的班子成员常务副组长,二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二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协助完成耕地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农村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制度,村“两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承担领导责任,村委会为责任主体,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片长(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委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把耕地保护、单位(个人)建房用地审查、巡查监管、控违拆违等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纳入绩效考核。职责具体如下:

(一)村委会职责:村委会主任是本村耕地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制定保护耕地的村规民约,要明确村民必须监管好自己的承包地、荒地、菜园地、林地等,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不得出现未经区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将农用地租赁给他人从事非农建设,在其监管的地块区域内出现土地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集体农用地监管,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立村级土地协管员人员名单,并报镇上备案。

(二)二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职责:负责对全镇用地情况的日常动态巡查、检查和督查,协助镇街做好卫片执法问题图斑整改。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给予制止耕地“非农化”问题,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以书面报告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土地违法情况,请求对土地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限期未整改到位,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涉及对规划区违法用地、农村社员违法用地建房问题线索移交其他科室。同时配合农业服务中心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协助完成宅基地规划审批、农转用组件报批及农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三)农业服务中心职责:强化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流转,加强耕地质量监管,引导农业结构合理调整,稳定耕地面积;承办镇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全过程管理,清理整治遏制 “大棚房问题”耕地“非粮化”问题;牵头组织承办镇街辖区范围内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范围外的农用地需求统一汇总,协同规划自然资源所完成农用地转用组件报批。宅基地管理工作,包括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信访纠纷,业务指导联系区农业农村委。

(四)规划建设环保办职责:负责辖区在建项目管理,对未经取得乡村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新发生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对规划区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区城管局处理;要将耕地特别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重要生态资源予以保护,加强土壤、水体等污染防治。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新增违法建筑的建设行为。

四、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各村在网格走访、院坝会、社员代表大会上,以宣传“打击违法用地、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报违法用地案例警示违规,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建立村两委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村要组织村社干部要对本辖区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违法用地,把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中,把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42602173,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参与违法用地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对乱占耕地“零容忍”的总基调,强化底线思维,依法行政。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辖区内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要依法停办审批、登记手续。对不听制止继续修建违法建筑的,按照渝府令〔2014〕282号“在建工程处置程序”依法处置。

五、强化问责问效。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工作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一案双查,同时移送镇纪委,推动整改落实。严肃问责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约谈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相关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各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各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村级国土协管员要认真履行引导。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发布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