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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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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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二郎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郎府发〔2021〕20号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二郎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二郎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是专门为城乡居民量身定做的一款覆盖较广、缴费低廉、保障较高的保险险种,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低收入人群意外风险抵抗能力、减轻地方政府救助压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的一款惠民保险。开展城乡居民小额保险有利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根据合川金融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目标

    坚持自愿投保、平等互利;政府引导、循序渐进;企业运作、优化服务的工作原则,按照《保险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指导目标:2021年努力实现参保率达35%以上,逐年提高参保率及参保面,2022年努力实现参保率达50%以上。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村(社区)设立相应工作服务站。

    (一)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武装部长、副镇长周毅任组长,王红伦、张英负责相关事宜。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保险工作,制订工作目标及开展宣传动员、检查、考核、监督工作。

    (二)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保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协调联络、收集数据、信息通报、督导及处理日常事务。

    (三)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服务站分别设在各村(社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2.负责本村(社区)小额人身保险宣传发动工作。

3.按规定收取保费。

4.负责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投保范围:凡出生28天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投保。

(二)保险期限:1年。

(三)保险费:每份缴费50元,每人最多可买5份。

(四)赔付标准:

1.意外门诊、住院最高可报帐1000元,免赔额50元,赔付比例90%。

2.意外伤残、烧伤致残每份可赔付3500元至35000元的残疾金(残疾标准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等级比例赔付。)

3.意外死亡每份可获得一次性35000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五)承保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川支公司被重庆保监局指定为合川区农村小额保险人身保险合法的承包机构。

(六)业务办理:

1、办理方式:由各村(社区)经过培训的代办员负责办理,手续办理完成后,由承保公司工作人员统一送发参保居民个人保险凭证。

2、理赔办理:

(1)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可由本人或其亲属通过指定电话(023-42820466、95519)或其他方式报案。

(2)医疗报销需提供医院相关材料。意外伤害死亡申请资料:一是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二是意外事故原因死亡证明;若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尸检报告、工伤死亡应有劳动或安监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等;若死亡原因不明,则需要提供尸检报告;三是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帐户复印件;四是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五是医院所提供的资料需要加盖鲜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申请资料:一是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帐号复印件;二是住院发票;三是住院病历;四是住院费用总清单;五是医保结算单;六是医院所提供的资料需要加盖鲜章。若已在第三方进行报销,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报销单位鲜章,并提供报销单位结算清单原件。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申请资料:一是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二是门诊发票;三是药品明细清单(处方);四是诊断证明;五是医院提供的资料需要加盖鲜章。意外伤害残疾申请资料:一是伤残鉴定报告;二是意外事故原因证明;三是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帐号复印件;四是医院提供的资料需要加盖鲜章。

四、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目标任务分配如下:

村(社区)

2019年末总人口(人)

任务数(人)

联珠村

4202

700

兴坝村

3432

550

六合村

3154

500

宝珠村

2792

450

半月村

3391

550

松林村

2840

450

杉林村

2384

300

二郎社区

3175

500

合计

25370

4000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各方合力。按照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做好日常工作的衔接、协调、督导等具体事项。各村(社区)要及时启动该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开展该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增强参保意识。积极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通过广播、专栏、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意义、产品、责任及理赔程序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群众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的惠民之处。

(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目标考核。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小额保险工作,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小额保险相关工作。同时,将小额保险纳入镇对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严格逗硬奖惩。小额保险工作经费全额返还给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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