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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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申明亭94号,邮编:401520,电话: 023-42822265)。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本年度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钓鱼城街道子站点、“品质钓办”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LED滚动屏幕、线下政务公开栏等,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预决算、重大民生信息、疫情防控、基层政务公开25个试点领域等方面内容共计905条。其中通过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通过政务公开专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条,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受理申请的机构,并规范了申请提出、受理、办理、答复方式、办理时限等内容。截止20211231日,我街道收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未有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及信息登记、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及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钓鱼城街道子站点的运维管理,并完成改版,新增基层政务公开25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建成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等4个功能区。三是抓好品质钓办微信公众号平台运维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同时,通过线下公示栏、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畅通群众获取一手资讯渠道。

(五)监督保障工作

街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细节明确职责,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问责追责,并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上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产生后未得到及时发布;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

(二)下步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街道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街道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我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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