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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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64610/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钓鱼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2-10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辖区村(居)委会抓好村(居)民自治,指导物业小区和居民楼院搞好物业管理;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平安稳定、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帮扶等工作;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做好辖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国防宣传教育、公民服兵役工作;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负责辖区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农业农村工作,抓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推广、疫病防治,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管理,林业、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抓好畜牧业管理;负责辖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落实“两代表一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独立机构编制数11个,其中行政编制3个方面(党委、政府机关、群众团体),事业编制8个(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中心、市政执法大队、园林所、环卫所),本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1个,与上年比无变化情况。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单位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我单位根据上级总体要求,把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内设10个行政编制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7个事业编制机构,分别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营经济及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我单位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17,820.48万元,支出总计17,820.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7.57万元、增长74.49%,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2018年区财政为解决遗留问题将2007-2014年待结算土地出让金和2016年5月-2018年11月“营改增”影响财力减少部分的补助共计5019万元下达给我单位,二是年终新增政策性补助2091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当年财力增加,并按照“四保”要求,增加了安全维稳、基层政权建设、村级公路建设等项目支出,本部分的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17,522.2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312.33万元,增长71.62%,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2018年区财政为解决遗留问题将2007-2014年待结算土地出让金和2016年5月-2018年11月“营改增”影响财力减少部分的补助共计5019万元下达给我单位,二是年终新增政策性补助2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22.24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98.24万元。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5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10.11万元,增长70.1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力增加,并按照“四保”要求,增加了安全维稳、基层政权建设、村级公路建设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94.35万元,占19.68%;项目支出13,856.13万元,占80.32%。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7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6万元,增长685.7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老年福利年末结转570万元,用于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2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2.33万元,增长71.62%。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地出让金分成收入、“营改增”减少财力影响补助、年终新增政策性项目补助共计71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3.74万元,增长84.47%。主要原因是实际财力比年初预算有所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8.24万元。

2.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5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10.11万元,增长70.12%。主要原因是当年财力增加,并按照“四保”要求,增加了安全维稳、基层政权建设、村级公路建设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51.98万元,增长81.61%。主要原因是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实际财力比年初预算有所增长,得以部分安排创文、创卫、维稳、安保、拆违等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6万元,增长685.7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老年福利年末结转570万元,用于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建设。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2.27万元,占3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5.54万元,增长171.20%,主要原因是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实际财力比年初预算有所增长,使得安全维稳、经济发展、计生卫生事务等经费得以保障。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89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52万元,增长143.8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时主要安排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实际执行中增加了区运动会、龙舟赛、文化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53.98万元,占2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7.80万元,增长63.99%,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了基层政权建设、民政优抚调标等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2.17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1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因工资调标,基数提高了,使得医疗保险有所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4.87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7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为实际执行中安排的专款。

6)城乡社区支出6,192.36万元,占35.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1.03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实际财力比年初预算有所增长,在预算执行中使得创文、市政项目等经费得以保障。

7)农林水支出1,119.45万元,占6.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66万元,增长366.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了农村公路建设、河长制、森林防火等民生项目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183.51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村级道路建设。

9)住房保障支出262.99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财力比年初预算有所增长,为保基本增加了当年支出。   

10)其他支出38.00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04万元,下降66.6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达到支付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3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实际财力较去年好,使得人员调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得以保障;人员经费的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年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5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4万元,下降8.45%,主要原因是为实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3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8.01万元,增长470.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灯饰工程款、危房改造款、旧城改造项目款等,本年支出1,23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8.01万元,增长486.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灯饰工程、危房改造、旧城改造项目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0.40%,主要原因: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70万元(含市政、环卫等车辆),主要用于市政执法、环卫保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2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38.61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单位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2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3%,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5辆;国内公务接待402批次4,0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4.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12万元,下降32.84%,主要原因是为实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减少了办公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涉及绩效目标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83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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