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我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2.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街道办事处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
5.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及相关政策;
6.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民生信息;
7.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大石街道子站点(网址:http://www.hc.gov.cn/bmjd/jz/dsjd/)。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线下渠道。
(1)大石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大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石桂路1号;联系电话:023-42672181)查阅政府信息。
(2)大石街道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长安路112号,联系电话:023-42672181)。
3.其他渠道。
大石街道还将通过广播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长安路112号;收件人: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401546。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42672130。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长安路112号二单元4-1;工作时间: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4时上班,18时下班,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辖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农机补贴、民政救助、低保、社保、就业等相关信息均应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长安路112号,办公时间: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4时上班,18时下班(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 023-42672181(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申请人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本机关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