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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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774894087H/2022-00030 [ 发文字号 ] 大石办〔2022〕149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大石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9-06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关于大觉村1社尹光明等60户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批复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关于大觉村1社尹光明等60户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批复

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解决历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办证遗留问题,大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联合街道相关部门对遗留问题进行了梳理,大石街道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党工委会对大觉村1社尹光明等60户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使用宅基地申请进行了研究,原则上同意其使用宅基地的申请。本次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涉及15个村60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计占用我街道集体土地6179平方米,其中原址改(扩)建0户,新(迁)建60户。现已按遗留问题处置方式和程序完成联合审批。(讨论通过的成员有:大觉村1社尹光明,高顶村2社周德坤,高顶村3社张建军,高顶村3社吴玲,高顶村4社王银国,高顶村8社袁代友,高顶村8社何祖银,高顶村8社刘红,高顶村9社孙明伦,观龙村7社李勇,观龙村6社李力,犁头村1社彭强,犁头村1社彭立,犁头村1社陈昌学,盆古村10社陈本伦,盆古村6社陈本华,盆古村8社陈波,盆古村9社罗光炳,竹山村3社姜光勇,盆古村4社陈敦洪,盆古村8社范后琴,柿子村8社胡安国,犁头村7社郑怀友,波仑村6社邓文凤,卧龙村13社李小林,卧龙村8社任术明,卧龙村8社任燕,卧龙村8社任治友,卧龙村3社 王成明,牌湾村1社罗川,牌湾村2社刘必华,牌湾村5社肖春,牌湾村1社蒋秀兰,犁头村7社蒋世伦,黄坡村2社彭正云,黄坡村1社刘玲,黄坡村5社伍礼余,高马村10社陈道均,高马村5社陈登金,高马村9社秦学伟,高川村2社周丽华,高川村3社何大春,高川村3社何良,高川村7社郑维康,大觉村1社代宏川,大觉村3社简先贵,波仑村3社荆光辉,波仑村4社王从斗,波仑村7社陈洪国,波仑村7社陈洪文,波仑村7社陈勇军,波仑村7社程永强,百丈村 2社周永海,百丈村 2社唐良富,百丈村 7社唐久富,盆古村10社任光富,盆古村4社陈昌立,龙骨村15社赵成宏,龙骨村5社张学智,龙骨村8社雷成古)请各村成员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确保用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附件:大石街道历年农村社员申请宅基地建房遗留问题处置汇总表

附件下载:

大石街道历年农村社员申请宅基地建房遗留问题处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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