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6437F/2020-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草街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8-10 |
重庆市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宣传资料
一、哪些人属于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员)。
二、本次调整采取什么办法?
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三、本次调整标准是多少?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15年调整。
(三)适当倾斜: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举例1:李女士于2012年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此次待遇调整应为:42+30×3=132元。
举例2:王大爷于1952年参加革命工作,1985年退休,缴费年限33年,此次待遇调整应为:42+33×3+(33-20)×3+20=200元。
四、本次调整从什么时候起执行?何时兑现?
本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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