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川区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直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于2023年5月28日18时前,通过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建管科380室提交陈述申请。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建管科380室
联系电话:85181340
2023年合川区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重庆直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二级 |
同意 |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
二级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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