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5308/2023-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2 |
保障类型调整(收入变更)办理资料需知
一、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转廉对象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能看到近期领取低保金的记录),廉转公对象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或养老待遇领取权益记录单(行政服务大厅B区三楼社保中心出具);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查询(行政服务大厅B区一楼43号窗口出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