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MB19381807/2023-001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强制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6-30 |
合川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0616-0630
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主体 |
事实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机关 |
处罚时间 |
(合川)应急罚〔2023〕事故-03-1号 |
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
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公司的《GPS及视频动态监管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125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合川区应急管理局 |
2023.06.07 |
(合川)应急罚〔2023〕事故-03-2号 |
重庆诺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周勇驾驶渝AY175J小型轿车在本次事故发生前存在多次超速的事故隐患,未严格督促周勇参加本公司的安全例会,纠正其多次超速行为。该单位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25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合川区应急管理局 |
2023.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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