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MB19381807/2022-00212 | [ 发文字号 ] | 2022年第9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6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2年第9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即日起我市对无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单位,不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再受理相关单位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办证申请。涉及无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单位,请在2023年3月底前到发证的应急管理机关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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