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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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MB1510424T/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是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拟订地方性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区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负责管理全区离休干部、1-6级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要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合川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是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机关行政编制9名,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医保管理科、基金监管科。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43名,内设 1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信访科、单位参保科、城乡居民参保科、医疗保险待遇科、医疗救助科、基金财务科、协议机构监督科、药品招采科、特病管理科、特殊人群服务科、异地就医管理科、信息建设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财务纳入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机关统一算管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合川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合川区机构改革方案》,我区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经区委批准,中共合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于2019年1月10日成立,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14日正式挂牌。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已按照要求对涉及机构改革相关的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312.35万元,支出总计10,312.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2.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76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5.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5.99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546.3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25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54.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其中:基本支出513.23万元,占6.22%;项目支出7,740.94万元,占93.7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5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8.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12.3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312.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6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5.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65.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46.36万元,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划转。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54.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54.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5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8.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20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8,141.97万元,占98.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41.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22.00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14万元 、津贴补贴85万元、奖金20.7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7.57万元。公用经费7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以及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3.8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3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大的0.00%。主要用于采购部门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9799.12万元;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16个绩效项目均做到了按时按要求按标准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所有项目的绩效自评效果均为优,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社保基金监督及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完成任务。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医保政策讲座,对全区1000余名乡村医生开展医保系统操作和打击欺诈骗保分片集中培训。开展日常现场检查以及特病门诊等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各项检查,累计追回违规本金195.09万元,处违约金346万元。暂停收治医保住院病人4家次,暂停网络结算32家次,约谈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负责人42家次,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二是质量指标,暂停网络结算32家次,三是经济效益指标,累计追回违规本金195.09万元,处违约金346万元,四是社会效益指标,医疗机构违规数量有所下降,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监管难,医保基金点多面广,专业的监管队伍比较缺乏,欺诈骗保行为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隐秘性,发现问题难以固化证据,调查取证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探索建立采取购买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探索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并不断完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方法;完善举报制度,落实奖励措施;探索“人脸生物识别”医保监管、药品监控智能化等信息化系统,提升智能监控水平。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社保基金管理及监督费

联系人
及电话

黄立梅

023-42757529

主管部门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0

10

1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级资金

10

10

10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强化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进行了处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全年追回违规资金及收取违约金共500多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全覆盖

全覆盖

坚持监管高压态势

效益指标

万元

180万元

346万元

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满意度指标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强化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若日后开展了此项工作,我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黄立梅 ,联系电话:023-4275752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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