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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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73M/2021-003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各镇街卫生健康办公室,各委属单位,各民营医院,重庆市荣军院、三汇职工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决定对以下文件予以废止:

一、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合川区卫生计生系统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合卫发〔2018〕1号)。

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合卫发〔20181

关于印发合川区卫生计生系统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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