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573M/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2024年2月4日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医疗卫生 |
20240201 |
合卫医罚〔2024〕16号 |
重庆小天使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假日大道诊所 |
出借本机构空白处方笺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4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201 |
合卫医罚〔2024〕15号 |
重庆小天使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鹿鸣街诊所 |
使用未标注本机构真实信息的处方签、药品袋等医学文书等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9元 |
传染病防治 |
20240201 |
合卫传罚〔2024〕11号 |
重庆小天使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鹿鸣街诊所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2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201 |
合卫医罚〔2024〕14号 |
合川区付亚军中医诊所 |
未履行公示义务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传染病防治 |
20240201 |
合卫传罚〔2024〕10号 |
合川区付亚军中医诊所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2000元 |
传染病防治 |
20240201 |
合卫传罚〔2024〕8号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高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3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201 |
合卫医罚〔2024〕12号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高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
使用未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5000元 |
传染病防治 |
20240201 |
合卫传罚〔2024〕9号 |
重庆合川六升堂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3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201 |
合卫医罚〔2024〕13号 |
重庆合川六升堂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 |
未履行公示义务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15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201 |
合卫医罚〔2024〕11号 |
合川尹持富康愉诊所 |
未履行公示义务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传染病防治 |
20240201 |
合卫传罚〔2024〕7号 |
合川尹持富康愉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3000元 |
消毒产品 |
20240130 |
合卫消罚﹝2024﹞1号 |
合川区金源餐具消毒服务部 |
未按规定在消毒后的餐具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警告 |
医疗卫生 |
20240130 |
合卫医罚〔2024〕6号 |
重庆渝佳蟠龙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北环路诊所 |
使用未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等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警告并罚款6000元 |
传染病 防治 |
20240130 |
合卫传罚〔2024〕3号 |
重庆渝佳蟠龙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北环路诊所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2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130 |
合卫医罚〔2024〕7号 |
合川唐开国中医诊所 |
未履行公示义务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
传染病 防治 |
20240130 |
合卫传罚〔2024〕4号 |
合川唐开国中医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130 |
合卫医罚〔2024〕8号 |
合川李光伦诊所 |
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 |
警告 |
传染病 防治 |
20240130 |
合卫传罚〔2024〕5号 |
合川李光伦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130 |
合卫医罚〔2024〕9号 |
合川区刘克勇中医诊所 |
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案 |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 |
警告 |
传染病 防治 |
20240130 |
合卫传罚〔2024〕6号 |
合川区刘克勇中医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医疗卫生 |
20240130 |
合卫医罚〔2024〕10号 |
合川区谢龙杰中医诊所未履行公示义务案 |
未履行公示义务 |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