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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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73M/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2024年2月4日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医疗卫生

20240201

合卫医罚〔2024〕16号

重庆小天使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假日大道诊所

出借本机构空白处方笺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罚款:4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201

合卫医罚〔2024〕15号

重庆小天使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鹿鸣街诊所

使用未标注本机构真实信息的处方签、药品袋等医学文书等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9元

传染病防治

20240201

合卫传罚〔2024〕11号

重庆小天使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鹿鸣街诊所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2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201

合卫医罚〔2024〕14号

合川区付亚军中医诊所

未履行公示义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1000元

传染病防治

20240201

合卫传罚〔2024〕10号

合川区付亚军中医诊所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2000元

传染病防治

20240201

合卫传罚〔2024〕8号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高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3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201

合卫医罚〔2024〕12号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高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使用未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5000元

传染病防治

20240201

合卫传罚〔2024〕9号

重庆合川六升堂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3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201

合卫医罚〔2024〕13号

重庆合川六升堂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

未履行公示义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1500元

医疗卫生

20240201

合卫医罚〔2024〕11号

合川尹持富康愉诊所

未履行公示义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1000元

传染病防治

20240201

合卫传罚〔2024〕7号

合川尹持富康愉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3000元

消毒产品

20240130

合卫消罚﹝2024﹞1号

合川区金源餐具消毒服务部

未按规定在消毒后的餐具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警告

医疗卫生

20240130

合卫医罚〔2024〕6号

重庆渝佳蟠龙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北环路诊所

使用未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警告并罚款6000元

传染病

防治

20240130

合卫传罚〔2024〕3号

重庆渝佳蟠龙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川北环路诊所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2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130

合卫医罚〔2024〕7号

合川唐开国中医诊所

未履行公示义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1000元

传染病

防治

20240130

合卫传罚〔2024〕4号

合川唐开国中医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130

合卫医罚〔2024〕8号

合川李光伦诊所

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

警告

传染病

防治

20240130

合卫传罚〔2024〕5号

合川李光伦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130

合卫医罚〔2024〕9号

合川区刘克勇中医诊所

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案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

警告

传染病

防治

20240130

合卫传罚〔2024〕6号

合川区刘克勇中医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医疗卫生

20240130

合卫医罚〔2024〕10号

合川区谢龙杰中医诊所未履行公示义务案

未履行公示义务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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