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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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5495/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合川委编委发〔2020〕8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设置及职能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合川区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参与起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镇街执法。监督、指导镇(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八)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二)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权限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三)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四)文化市场执法三大队。承担网络执法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五)文化市场执法四大队。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经营者经营行为及其旅游从业人员、导游和领队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体育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保护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六)案件受理科(重庆市合川区旅游投诉中心)。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镇(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南屏路193号(老急救中心内)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叶强

联系电话

023-42820299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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