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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公示

日期:2023-06-05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公示

   2022年,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启动了重庆市晶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索赔工作,该案现已办结,相关情况公示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5月底,赔偿义务人重庆晶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合川区三汇镇八字村非法倾倒废水循环池污泥、废漆渣和废活性炭等工业固体废物,其中0.2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20226月,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调查,要求赔偿义务人主动清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20228月,赔偿义务人重庆晶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二、鉴定评估情况

经重庆市明镜司法鉴定所鉴定,赔偿义务人重庆晶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事实成立。本案中倾倒的废物造成涉案土壤汞、镍、铅、镉污染,由汞、镍、铅、镉造成的涉案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较小,涉及环境损害价值由清除污染费用和土壤修复费用组成,共计16945.00,其中应急处置费用14935元(赔偿义务人主动清除污染时已支付该费用)、修复量化(植物修复:面积约30m2 耕作层厚取0.2m)金额2010元。

    三、磋商情况

20233月,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向赔偿义务人重庆晶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送达磋商告知书,双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约定,赔偿义务人重庆晶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应当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鉴定意见要求在受损土壤表层栽种植物,并定时养护,确保所种植物存活。

四、协议履行情况

    20233月底,赔偿义务人重庆晶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受损土壤表面栽种植物,适时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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