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19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求《合川区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意见的通知
为明确合川区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初步制定《合川区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依法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屏路91号,邮编:401520,联系电话:023-42723092
2.电子邮箱:hechuanhbj@163.com
3.传真:023-4274512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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