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生态环境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1-002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关于政协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复函

德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 深入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整治的建议》(第192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即对我局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餐饮油烟管控

为改善辖区空气质量,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结合创建文明城区等工作,由我局牵头,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2020年分别整治餐饮222、994、38、112和425家,共计1798家,基本实现城区餐饮油烟净化器全覆盖。同时,为了保证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效果,我局组织对城区150家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集中清洗,对190家餐饮单位进行集中监测。今年还将继续抽检餐饮单位50家。

(二)加强餐饮规划

我局积极对接区城乡住房建委,按照职能职责,区城乡住房建对有餐饮规划的项目,从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竣工验收等程序上加强监督,确保排烟、排污管道按设计标准要求实施建设。为响应国家实施“放管服”措施,环保意见不做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前置条件,实施告知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在受理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时,向申请人发放环保事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我局将继续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减少油烟扰民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选址不符规范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结合我区实际来看,餐饮单位普遍未遵循《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二)清洗维护不到位

    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油脂严重,未做到及时清洗维护,无运行维护台账,油烟净化效率不佳,超标排放油烟污染物。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结合污染治理攻坚战及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加大2017年6月1日前开办餐饮的继续整治,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气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一是强化规划引导。在商务部门编制餐饮行业发展规划的时候,我局将积极参与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接下来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协调,结合商务部餐饮行业发展规划,在房地产施工图阶段审查落实公共烟道和污水排放官网的设计深度,并督促房地产企业在出售商铺时做相关环保政策宣传告知,让购房户享有知情权。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实施原头控制。进一步与区市场监管局形成餐饮监管协调机制,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严格核查是否属于《重庆市大气条例》中的禁止条款,落实 “一岗双责”和网格化 “属地管理”原则。极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在环评登记备案系统中为餐饮项目备案增设承诺条款,处于禁建范围的项目,不能备案。

三是强化宣传动员,增强环保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释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鼓励餐饮业在其经营场地定期张贴公示油烟排放监测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监管执法,实施依法查处。对餐饮业油烟扰民、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大气污染现象进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