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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二批 2019年8月12日 )

日期:2019-08-23
2019年8月12日,合川区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10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三十二批  2019年8月12日 )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举报区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CQ201908120075 合川区铜溪镇九岭乡居民程光明经营的豆干厂将生产污水直排至农田,造成环境污染。目前,该企业生活污水为三级排放,未达到政府污水一级排放要求。 合川区 经现场调查,被投诉单位为合川区铜溪镇香源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位于铜溪镇鞍子村6社,主要生产原料为黄豆,办理有相应的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和锅炉废气。 
2018年6月20日,该作坊因超标排污被合川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处罚并责令整改。该作坊自行停产整治至今,重新建设了一座废水处理设施。停产期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部进入原有的废水处理设施内,但遇到强降雨天气,储存的生活污水会溢出。2019年6月,新建废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目前生活污水通过管道全部进入了新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内,用于调试设施。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正在对新建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调试。原有的废水处理池有雨水存积,无渗漏,未发现有废水直排农田现象。该作坊附近的天然小溪内水质表观清澈,无异味。
部分
属实
一是对企业负责人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观念。二是要求该作坊尽快完成废水处理设施的调试运行,在此之前不得违规或超标排污。
2 D2CQ201908120008 合川区合阳街道办事处大阳村私人屠宰场排放污水扰民。 合川区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大阳村私人屠宰场不属于合阳城街道辖区,而是位于钓鱼城街道大阳村8社。业主于2019年5月租用当地群众一闲置猪舍,经简单改造后从事肉牛屠宰,该屠宰点一侧修建有90m3的储液池,2-3天屠宰1头牛,屠宰后的污水进入储液池暂存,经沉淀后用水泵抽到后山灌溉林地,污物打包运走。现场检查时,未见有污水外排痕迹。走访当地村社干部及附近居民,均表示未发现有污水扰民情况发生。 不属实 将加强对该屠宰点的监管,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防止污水外排污染环境。
3 D2CQ201908080059
D2CQ201908060048
合川区草街镇大庙村6组5社村民李光建在禁养区内经营规模300头养猪场,排放难闻粪便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希望区政府、生态环境局进行整治,强烈要求将该养猪场拆除。 合川区 水,大气 经核实,该养猪场位于草街街道大庙村6社,圈舍面积约380㎡,目前存栏生猪193头,配套建设有沼气池、场内储液池约、田间储液池、干粪堆积棚,以及120亩有效消纳土地。该养猪场粪污采用干稀分离方式处理,干粪收集后作为肥料供周边农户种植使用,粪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沼液储存池,经泵机引入打靶场附近一大一小两个田间储液池(均硬化)供周边农户还田使用。
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环保设施配套并正常运行。因近期气温较高,养猪场偶有粪便气味。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日常巡场监管,防止养殖场粪污外排污染环境;二是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业主做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指导业主对沼液及干粪及时还田利用,减少养殖废弃物产生异味影响附近居民。
4 D2CQ201908070043 合川区铜溪镇板桥村1社重庆铜九玉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排放难闻气味,污水排至水井产生异味(养猪场距离村民居住地只有几十米)。希望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并核实其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合川区 大气,水
其他
污染
经查,该养殖场位于铜溪镇板桥村1组,从事生猪育种,目前存栏母猪274头,保育猪1700余头。圈舍面积7000㎡,配套建设有1座沼气池、4座沼液池,2座异味发酵床,2座高位池、还田管网,以及700亩消纳地,办理有相关环保手续。经现场核查,养猪场周边确有异味。
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在该养猪场附近水井(地下水)取样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井水(地下水)未被污染。
部分
属实
针对异味的情况,已责成猪场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对粪便等进行处理。
5 D2CQ201908040053 合川区太和镇晒金村村民彭友生经营的养牛场将养殖粪水排放至杨家河沟,影响饮用水源。已多次向太和镇政府反映,但执法检查均未查获相关污染行为,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向该养牛场泄露检查信息的问题。 合川区 群众反映的养牛场位于太和镇晒经村6社,有2个圈舍约100㎡,目前养牛34头,建设有1座沼气池,1个沼液池,还田管网等环保设施。经核实,一是太和镇人民政府未接到关于彭友生养牛场任何投诉和问题反映,故不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泄露检查信息问题。二是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该养牛场偷排漏排行为。三是2019年8月13日执法人员到该养牛场开展检查,未发现有偷排漏排行为及痕迹,且杨家河沟水质较好。 不属实 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巡查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6 D2CQ201908030056 合川区隆兴镇三青村4社马孝兵养鸭户排放难闻气味,粪水流至农田扰民。 合川区 大气,水 经查,该养鸭场位于隆兴镇三青村4社,从事蛋鸭养殖销售,建有2栋圈舍,占用水体面积约1亩,放养区域3亩,该养鸭场无任何环保设施设备。
8月13日,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目前该养殖场存栏蛋鸭800余只,养殖场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粪水无外排和渗漏现象。
部分
属实
一是对该养殖户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观念。二是责令该养殖户限期于2019年9月10日前,停产清空,未按规定批准不得再养。
7 D2CQ201908020078 合川区草街街道桂林村和龙潭村位置约二十家养猪场排放粪水扰民。 合川区 相关部门现场排查了草街街道桂林村和龙潭村的养猪场和专业户19家,目前共存栏生猪2489头,现场检查未发现草街街道桂林村和龙潭村的养猪场存在排放粪水的情况。 不属实 一是将加强生猪养殖场的巡场和监管,加大对养殖场业主的环保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业主做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指导督促养殖业主加强对沼气池、储液池、还田管网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正常使用,确保养殖场产生的干粪和处理后的沼液能够全部输送和浇灌到种植基地进行利用,防止粪污外排。
8 D2CQ201907300012 合川区小沔镇金土村5社华家院子养鸭场排放污水至渠河造成环境污染。 合川区 经核实,小沔镇金土村5社华家院子养鸭场,圈舍面积约840㎡,存栏肉鸭2200只,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有沼气池约200m3,储液池约700m3等粪污治理设施,沼液用于周边种植果树及农作物进行消纳利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迹象,养鸭场旁小溪水质表观较清。 不属实 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巡场指导,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止粪污外排污染环境。
9 D2CQ201907270069 合川区隆兴镇石牛村埂石坝养猪场排放粪水至农田,影响农作物生长;同时排放至鱼塘,导致鱼死亡,从两年前开始出现,现在已无法养鱼;也排放至水井,影响居民饮水;产生难闻气味。 合川区 水,大气 1.养殖场基本情况:该养殖场从事生猪养殖,建设有 3座猪舍,1个 沼气池,1个沼液池,配套建有还田管网,沼液用于周边油橄榄种植基地和农田灌溉。该养殖场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现场检查情况:该养殖场猪舍内未饲养生猪,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鱼塘和水井水质正常,无异常气味。该养殖场环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周边沟渠无渗漏直排等现象。养殖场周边鱼塘水质正常,无鱼类死亡。
不属实 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巡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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