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南溪河部分月份水质超标,存在不能稳定达标现象。 |
整改责任单位 |
合川区水利局 |
整改目标 |
2021年南溪河水质达到Ⅲ类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整改措施:1.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南溪河流域的巡河力度,南溪河2021年三级河长共巡河1290次,发现发现问题已全部办结,保证了巡河质量;严格落实各相关部门行业主管作用,强化各镇街属地责任,全年部门镇街联合开展污染源排查30余次。 2.强化监测预警力度,对南溪河、污水处理厂水质实施加密监测,全年监测12次,掌握了水质状况。 3.深入贯彻落实总河长3号令,强化监管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流域内污水处理厂站均正常运行,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二、整改成效:2021年南溪河全年水质总体为Ⅲ类,顺利通过国家级水质考核。 |
整改时间 |
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慕琳;联系电话:42740683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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