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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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1-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原重庆市合川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2、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重点水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本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城镇发展、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3、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实施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环境投诉;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牵头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任务;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指导镇街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6、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负责协助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运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防治工作;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8、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实施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污染源排污状况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10、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1、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噪声达标区、无煤区、安静居住小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的环保创建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12、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生态环境局有下属事业单位3个(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水环境保护科、土壤污染防治科、大气污染防治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额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调整情况。现已将原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了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900.56万元,支出总计7,900.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61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原有职工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大了污染防治力度,对项目的投入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085.1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00.51万元,增长65.3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为我单位的唯一收入来源,依据预算确定,由于人员增加、调标及项目投入加大等因素,2018年度我单位较2017年度预算支出大大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5.10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15.4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72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17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35.78万元,占30.40%;项目支出3,287.70万元,占69.6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7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4.44万元,增长46.91%,主要原因是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部分项目资金于以后年度项目完成验收后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8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0.51万元,增长65.36%。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8.85万元,增长76.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等项目资金以及人员调标等基本支出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5.4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2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17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及项目支出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7.23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及年中新增项目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7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4.44万元,增长46.9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并非当年完成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后续资金还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37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原有职工工资调标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58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5万元,下降11.18%,主要原因是社保清算补缴部分在2019年度补足等。

  (3)节能环保支出4,433.50万元,占93.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09万元,增长18.78%,主要原因是办公成本增加、污染防治项目投入加大等。

  (4)住房保障支出56.03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2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在2019年实际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06万元,增长39.48%,主要原因一是工作开展较往年更为广泛,二是办公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93.00万元。本年收入89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00万元,下降40.47%,主要原因是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数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部分项目资金于以后年度项目完成验收后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1万元,下降18.74%,主要原因是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1万元,增长8.89%,主要是用于2018年度西南环保督查及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17.06%,主要原因是通过一系列措施严格公车管理,且鼓励职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因公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0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因年限较久、故障较多,维修费用较高。

  公务接待费26.8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督查、环保督查回头看、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20.94%,主要原因是. 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1万元,增长22.35%,主要原因是由于各项督查工作较往年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25批次2,3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6.1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0万元,增长31.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迎检工作较多。(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2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及实验室设备、技术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924.56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个别项目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在当年开展,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项目推进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有效的改善了我区的水、大气以及土壤环境,并通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的生态环保氛围,增强了市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黄标车淘汰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53万元,执行数为12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前淘汰黄标车700辆,二是有效控制我区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提升了我区空气质量。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调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需求,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工作开展进度相对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二是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资金管理。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6.95万元,执行数为58.7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8%。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了2019年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7年第三批市级环保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5万元,执行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是环保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签订小安溪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协议,与大足双桥经开区、永川区、铜梁区签订小安溪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协议,二是已形成310万水质自动站和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安排方案。

  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现20座镇街污水处理厂专业化运营,二是每天有效处理了平均15288吨生活污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镇街雨污未分流,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二是部分镇街污水处理厂现场运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镇街实施雨污分流,二是协调市环投集团加强镇街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

  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了我区三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初步形成了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建设,提高了水质实时监控能力,为流域水质状况和水质预警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为我区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提供了保障。  

  环境监测专项49万,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自动监测能力建设110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7.5万元,执行数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产出和效果:提高了我区环境监测能力,为流域水质状况和水质预警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为我区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提供了保障。

  2017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3万元,执行数为8.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了我区土壤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我区土壤重金属监测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我区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方向。

  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等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56.95万元,完成预算的56.9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跨区域水质状况提供了保障,二是进一步形成完善和补充了流域水质监测网建设,三是为流域生态补偿奠定了基础。

  2018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7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辖区监测能力建设提供保障,监测覆盖面不断扩展,促进了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资金利用率不足,工作开展进度相对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二是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资金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723092。  


附件下载:

重庆市合川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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