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75XF/2021-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4 |
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 推选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
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效,近期,重庆市委宣传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1年“最美绿色人物”推荐活动,将在全市推选出10名“最美绿色人物”。为积极向市级推荐我区符合评选“最美绿色人物”标准的优秀人才,配合做好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合川区各行各业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包括公益行动、公共服务、企业履职、科研技术、传播影响以及生态文化等方面。
二、推选数量
全区共推选2名“最美绿色人物”候选人,其中从事生态环境管理公共服务的不超过1名。
三、推选标准
推选的绿色人物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廉洁。
(二)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在所属领域表现突出,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对行业、对公众有显著的示范带头作用。
公益行动: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公共服务: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建立绿色发展社会共治的新格局;
企业履职: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实践绿色生产,自觉履行企业责任;
科研技术:深入开展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内在动力和创新力的重要成果;
传播影响以及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方面有显著成就;或者潜心创作各类生态文化作品,提升公众环境意识。
四、推选程序
各镇街(单位)按照评选标准,择优推选1名“最美绿色人物”候选人,经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委宣传部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审查评议后,推选2名候选人参与市级评选。
市级评审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综合评审组,根据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推选细则,结合各区县推荐情况,评选出10名“最美绿色人物”。按规定对拟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六五环境日期间,在重庆卫视频道播出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发布仪式;同时纳入全市“最美人物”学习宣传活动总体安排。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镇街(单位)请于2021年3月7日(星期日)前,将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至区生态环境局。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
(一)材料要求。1.《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推荐表》1份(见附件):推荐表“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栏需由候选人工作单位签字盖章,退休的由原单位审核盖章,候选人如无工作单位,由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区县综合评审意见”栏需由区委宣传部和区生态环境局签字盖章。2.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请附执笔人详细联系方式)。3.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附后。
(二)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需报送《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推荐表》电子版(包括:未盖章的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事迹材料电子版,候选人2寸红底标准照1张,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jpg格式,不小于2MB,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绿色人物”推荐工作,积极推荐本系统、本行业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团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坚持以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区经信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下达到各企业、学校、医疗单位和公益组织,并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推荐工作。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 李 莉,联系电话:023-42833257
材料报送电子信箱:610593881@qq.com
附件: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推荐表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
推 荐 表
推荐人选姓名:
推 荐 区 县: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推荐人选申报用表,由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作为推荐单位统一填写。
二、本表应按规范格式用仿宋4号字打印填写,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涉及时间填写,精确到月份,如1965年12月。
四、“获得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如:xx年xx月,被xx授予xx称号;xx年xx月,被xx评为xx;xx年xx月,荣获xx。
五、本表“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栏需由候选人工作单位签字盖章,退休的由原单位审核盖章,候选人如无工作单位,由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居委会签字盖章。
六、“区县综合评审意见”栏需由当地宣传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签字盖章,其中“区县综合评审意见”栏需简要注明综合评审意见。
七、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和相关必要证明另附。
2021年重庆市“最美绿色人物”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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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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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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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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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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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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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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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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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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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及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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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选 人 事 迹 (300字左右,以故事情节为主) |
(另附3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 | |||||||||
候选人工作单位(社区)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候选人工作单位(社区)党组织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区县综合评审意见 |
区县生态环境部门 (推荐单位):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区县党委宣传部门: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市级综合评审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