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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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2-14


2022年,区水利局严格按照区委、区府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合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及《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党史学习教育中,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理论知识学习,每月一次,今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同时通过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等7个党支部开展支部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积极研讨交流,进一步扩展学习深度。

2.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根据普法办要求及年度普法计划,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在3月22日-27日中国水周期间,我局围绕“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主题,开展了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通过在“新合川”平台开展“答题抢红包”网络有奖答题,结合地下水管理、节水主题、长江保护等,利用步步高广场、人民广场、南津街体育馆等5个人流量较大路段的LED广告大屏,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短片等方式,营造浓厚节水氛围。二是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主要方式是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委书记带领下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办公楼大厅设置主题宣传栏、下属企业设置宣传标语等。三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活动。我局通过开展集中学习、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主题宣传栏、在机关办公楼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张贴海报等方式,营造出积极的学法氛围,做到抬头见法、处处有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优化营商环境

(1)清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重庆市合川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转发《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我局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目前区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中仅有2项有权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一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编制;二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修建水库审批中,拟修建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需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2)施工许可办理持续优化,加强公平性竞争审查。对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以行政审批为抓手,从项目前期到施工验收实现全过程的审查记录,对人员及参与法人的单位资质、注册情况、信用情况等均通过信用平台进行核查,并将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在行政审批网上公示。现该项任务具体工作已形成程序化工作流程,各项措施得到充分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

2.持续简政放权

(1)服务下沉,推进便民。涉及企业、居民用水、排水的相关行政审批均纳入窗口受理范围,并对供水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在场镇供水区域专门开通绿色通道,由供水单位在所属供水场镇收费室设置用水业务申请办理窗口,安排专人指导用户资料填写和收集,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

(2)不断精简审批流程,提高效能。统一协调并在行政办公网将优化压缩率提高到85.54%,28个事项清单由平均跑动次数0.21次进一步优化至0.17次,即办件比例由39.29%进一步提高到43.86%。

(3)加大政策性文件清理,推进网审运行。下放权力清单至镇街,取消部分资质限制,严格审查招投标工作,避免对民营企业、外资形成壁垒和限制,全面深化放管服的落实执行。

3.提升服务质效

(1)落实区域评价,简化审批事项。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现有产业园区的区域整体评价,同时计划并推动区内各区域评价工作,评价成果已向社会公开。对已实施区域整体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已实施整体评估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等审批事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实现绿化方案评价、文物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节能评价等审批事项可申请直接使用区域整体评价的成果。

(2)量身服务小型项目。一些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小规模、低影响的项目),从提交报告书简化为提交报告表,需求紧迫但可以保证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从先审批后使用转变为先使用后补批,实现精准服务。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完善决策运行机制。区水利局不断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等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按照决策的不同范围和不同事项,通过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等方式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集体讨论、合理决策。

2.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水利局领导班子认真研读《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刻了解重大决策程序,积极贯彻落实,目前正着手建立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作用。聘请嘉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剑同志作为区水利局法律顾问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来,推选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静同志为区水利局公职律师,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4.开展移民后扶项目“一事一议”会议。多年来,区水利局严格落实移民代表会“一事一议”,即征得大多数移民群众同意后再确定移民后扶项目计划。“一事一议”移民代表会由村委会等具体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结果报区水利局,根据会议结果确定移民后扶项目是否立项实施,充分保障了移民群众在项目计划编制与实施中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扩宽了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

(四)完善执法机制体制

1.深化协同协作机制。积极推动与区公安局在河湖安全保护工作中的协作,落实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持续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作用。同时保持“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的持续推进,深化与相邻区县、相邻省市县的合作,共同形成打击合力。2022年分别向大石派出所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移送案件各1件,协助区公安局查处采砂涉刑案件1件。

2.持续加强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深入落实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等市县以及重庆周边毗邻区县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完善毗邻区县市水生态治理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排查问题、专家联合会诊、召开联席会议等。与毗邻区 (市) 开展区 (市) 级河长联合巡河暨联席会2次,区县、乡镇级联合巡河及专题会议60余次,专家会商2次,交办处置各类问题37件。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撤销和更新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水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立卷制度、行政执法全纪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并将重庆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及制作指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用语指引纳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落实一案一审制度,有效促进了执法质量的不断提升。二是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严格执法。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施行情况,对普法内容、目标任务、普法计划等进行实时调整;及时总结典型案例,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同时加强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的内部学习和外部宣传,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2022年来,区水利局分别向区司法局和市水利局各上报典型案例1例。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2年来,区水利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31件:其中河道采砂类案件5件,安全生产类案件3件(一般程序),非法取水类案件2件,拦河养鱼案件1件,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类案件18件(简易程序),共计罚款1602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410元。

(五)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积极配合各类督察工作。2022年3月-5月,区水利局接受了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根据巡察反馈结果,我局认真制定了巡察问题整改方案,针对每一项问题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9月,区水利局分别接受来自水利部关于河长制工作、河道管理工作、水资源理工作的督查。督查活动中,区水利局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领导责任,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准备资料,积极整改提升,做到了态度虚心端正、资料齐全完备。

2.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以及对区水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法人报告依法进行公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推荐区水利局分管相关工作的副职领导成为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履行职能职责;二是认真学习领会“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是职责”的文件精神,了解我区最新行政复议要求,布置好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确保能够跟上区行政复议改革步伐。通过各项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及规范有效的权力运行,区水利局2022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案件。

2.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打造“一支队伍”。成立区水利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督导落实、经验总结。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以水利局信访干部为主力,辅以相关科、中心负责人及镇街工作专员,打造水利系统维稳工作队伍。二是抓强“三级防控”。对信访重点人员建立“村社级”不定期走访、“镇街级”不定期点名、“部门级”不定期研判机制,密切掌握人员动向,及时依法干预、处理有关串联、策划、煽动群体规模性活动等行为,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化解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了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确保了绝大多数纠纷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三是密织“三张网”。抓实情报信息网、基础防范网、区域协防网建设。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实时掌握群众性矛盾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情况,会同相关镇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走访。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违法上访人员依法、及时、就地妥善处置,将问题解决在当地。联合区公安局网安支队、区委网信办等开展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证明宣传引导,第一时间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防止小事炒大、大事炒作。针对跨区域信访人员,主动联系当地共享稳定信息,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协同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移民群体维稳工作机制。

2022年累计接待、处置三峡移民、农电员遗留问题等上访群体54次216人,办理市政府公开信箱6件、重庆市信访信息系统2件、合川区群众来信回复1件。本单位全年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到市进京上访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虽我局已建立党组议事规则、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等,也聘请了法律顾问及推选公职律师,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专业程度不高,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在行政服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多方面,我局均缺少专业化人才,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

三、2023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法治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及法治意识;对各类审批、事项办理制度流程进一步细化,减轻群众办事负担;积极利用渝快办等网上平台,减少操作步骤,增强群众办事便利。

三是持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通过合理完善的制度配套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一方面深化理论知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水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等实体法律以及《行政处罚法》等程序法;同时通过参加培训、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等方式学习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五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按照“八五”普法要求,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借助今日合川微博、微信等网络多媒体平台、LED大屏、主题宣传栏等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引导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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