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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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450L/2023-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0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承担协调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以及各部门、各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市政府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承担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9、承担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负责本系统警车、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科。承担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公文审核和信息宣传等工作。承办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统筹组织起草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件材料等工作。统筹全面依法治区调研、督察工作。承办有关法治工作协调,联系各协调小组。

2、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研究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管理、车辆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2)研究室。开展涉及本部门的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起草本部门关于依法治区工作规划、总结。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起草本部门重要综合性文稿,审查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负责本部门各类信息、年报工作。牵头本部门司法行政工作综合目标考核。  

3)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健全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清理、监管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协议,为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法制意见。承办上级下达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4)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全区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工作。统筹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裁决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裁决工作;统筹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承办国家赔偿案件。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承担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6)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指导、检查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部门、镇街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指导各部门、镇街、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统筹组织普法宣传大型活动。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牌子)。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救助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初始设立相关工作。  

10)律师工作科。负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入职培训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对本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投诉,并按权限处理违规行为。   

3、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设立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警务管理和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4、按“一镇一所”原则设置30个基层司法所,为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所在镇街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办事处南园东路99号7、8楼

办公时间

 9:00—12:30  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张春侠

联系电话

                      023-8518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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