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安全、健康、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为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提供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制定了《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现转发你们,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时参考。
附件1: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附件2: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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