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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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3-05-18

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合川区供销合作社下属社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注重才能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原则上为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

4.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具备从事工作所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在限制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司法调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司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条件

1.财会工作岗位3名。

财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或财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能熟练运用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中级会计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综合管理岗位1名。

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计划执行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在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5日,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13858979@qq.com。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2023年5月26日—5月27日进行,应聘者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柏树街39号重庆市合川区供销合作社203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审查资料如下:

1.应聘报名表(打印纸质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工作年限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并及时在重庆市合川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市合川区柏树街39号)公示栏张贴公示。

2.面试

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笔试和面试的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考指标1:1比例参加体检,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要求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区供销合作社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基本薪酬参照区属国有企业子公司执行。

(八)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

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18983163991,本简章由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 

                  重庆市合川区供销合作社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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