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08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合川区优势特色柠檬产业集群
调整项目的公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0〕8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5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90号)文件要求,2020-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目标清单”双清单制管理,其中:区级业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由业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备案;区级业务部门组织申报,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进行竞争性申报。现将合川区优势特色柠檬产业集群调整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公示如下:
合川区优势特色柠檬产业集群调整竞争类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优先支持脱贫村的经营主体。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拟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nyncw/)进行公示。
1.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业务部门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
2.各镇街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宣传、推荐等相关工作。
3.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方案编制的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
4.各项目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制,并按指南要求时间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附件:
1. 项目备案汇总表(格式)
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合川区优势特色柠檬产业集群调整项目申报指南
4. 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备案资料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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