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2-10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118号)、《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预算的通知》(合川财预农〔2023〕191号)有关要求,为示范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减少疫病发生,提高养猪经济效益,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给,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购置区域内公猪站或人工授精站种猪精液、通过采用人工授精方式的母猪给予适当补助,该项目可巩固生猪基础产能,加快生猪品种改良,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合川区非禁养区内的饲喂能繁母猪的猪场、农业公司、专业大户、散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补贴品种包括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地方优良品种。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购买的能繁母猪保险在有效期内,且饲养的能繁母猪在申报截止时间内还在饲养。
四、补助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量安排补助实施项目计划任务,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给予不超过40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直补到申报主体。
五、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汇总,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注意见后,申报单位向区畜牧兽医中心进行申报。申报后由区畜牧兽医中心组织开展评审,完成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后,区畜牧兽医中心下达项目任务。
六、申报材料
(一)报送内容
1、各镇街加强对申报主体能繁母猪数量审核,严防弄虚作假,并汇总本辖区内的申报主体,填写《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2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报送。
2、申报主体单独承保的,提供有效期保险内的能繁母猪保单或存根(1份);申报主体集体承保的,提供有效期保险内的能繁母猪保单或存根并附集体投保清单(1份)。
(二)报送时间
2024年3月15日18时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申请表需报送电子件,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畜牧站201室(业主申报材料1份,申请表2份),申报表电子件发送至邮箱1033978748@qq.com。区畜牧站联系人:何双双,联系电话:42756150;区财政局联系人:邱琳,联系电话:42831123。区畜牧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区财政局农业科。
七、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附表:《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4年2月4日
合川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设地点 |
能繁母猪数量(头) |
使用良种猪精液数量(份) |
申请补助资金 |
联系方式 |
实施单位签字 |
驻片兽医签字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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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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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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