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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 渔业补助项目第二次申报指南

日期:2023-10-08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合川区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示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建成稻渔种养青虾示范基地700亩。

二、申报对象

在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区域,从事稻渔综合种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三、申报条件

项目实行竞争性申报,优先支持较大规模项目。

(一)近两年已申报且正在实施未完工的,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业主需拥有300亩以上集中连片,且符合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的土地;

(三)土地流转剩余年限不低于5年;

(四)符合区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合川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合川府办发〔2018155号)文件规划要求。

四、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镇(街道)对申报的项目必须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最终经审核通过后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如有项目放弃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且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类项目。

(二)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三)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及自筹资金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四)申报主体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

(五)申报主体在近三年内无征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欠租等方向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

(六)申报成功主体要取得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做好设计、预算,确保资料完整。

五、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建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的鱼沟、池坎加高加固、进排水系统、防逃网等基础设施,购置水产苗种和水稻种子等物资。

(二)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参照重庆市稻田综合种养技术规范(见附件1)。

(三)建设期限

202312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六、补助标准、环节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

本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70万元,单个项目按不超过1000/亩据实补助,业主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不自筹)。

(二)补助环节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养殖设施工程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费用,不包括土地租金等。

(三)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自行垫资建设,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和资料整理后申请验收。经审计符合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报账,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指定账户。

七、申报程序

各镇街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申报资料经所属镇街审核后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农业科。

八、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

为便于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

(二)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5份)、项目实施方案(5份)。土地流转备案合同,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农业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如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家庭农场提供财务流水。(2)

(三)报送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材料纸质件及电子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7份,同时送区财政局农业科办公室纸质件1份。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蒙涛(电话:023-42756867),邮箱: 1533662531@qq.com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军(电话:023-42731123),通讯地址:合川区财政局农业科

(四)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202310251730截止,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

注意: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合川区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3)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重庆市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项目汇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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