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28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合川区2023年市级农业资源与保护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文件要求,合川拟建设重庆市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及监测点1个、面积不小于100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合川辖区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且在正常从事渔业生产活动。
(二)申报条件
项目实行竞争性申报,申报业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单户池塘养殖面积100亩及以上;
2.多户联合申报,池塘集中连片且面积100亩及以上;
3.工厂化(高位池)养殖水体5000立方米;
4.土地租赁期剩余年限5年以上;
5.持有土地流转合同(单户合同及经村、镇签字盖章的土地流转花名册),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还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
6.拟建尾水治理设施位置不得新占用基本农田(提供养殖场土地性质分布截图并标注拟建治理设施所处位置,所属镇街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必须经镇(街道)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审核通过后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项目放弃需上报书面情况说明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涉渔项目。
2.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兑现扶持政策,即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基地、同一建设内容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享受财政资金一次补贴。
3.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4.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及自筹资金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5.申报主体在2022-2023年无征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欠租等方向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
6.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且有健全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应规范财务管理,应提供资金流水等佐证资料。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1.建设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1个。因地制宜选择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多级人工湿地、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池塘鱼菜共生、生态沟渠、多级沉淀池、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等处理模式进行建设,建设尾水处理设施面积为养殖池塘面积的4%以上(高位池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尾水综合治理主要模式技术详细内容参考附件1。
2.建设养殖尾水监测点1个。开展排放标准基准值监测示范,监测频次为两月一次,监测点包括进水口、池塘内、排水口、各尾水处理单元等;监测指标包括悬浮物、pH、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共5个,检测标准参照农业部《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执行,出具尾水治理效果评估报告。
(二)建设期限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1.补助额度
根据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治理的工程内容和水质监测及出具报告进行补助,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补助标准
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不自筹。
3.补助环节
用于建设池塘(或池塘+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和水质监测及出具报告。
4.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自行垫资建设,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并符合资金拨付的其他要求后,由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一次性拨付到实施单位账户。
四、补助数量
从符合条件申报业主中,选择最优项目1个进行补助。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各申报对象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申报资料经所属镇街审核后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区财政局农业科,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按相关程序进行上报。
六、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备案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按申报条件提供)。
(三)报送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将其项目材料纸质件及电子件上报区水产站5套(业主申报材料5份,汇总表1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1套(业主申报材料1份,汇总表1份)。
区水产站联系人:蒙涛,联系电话:42756867,邮箱:1533662531@qq.com
区财政局农业科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42822567。
(四)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0日18:00截止,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七、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二)《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对应内容保持一致(附件3)。
附件:1.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操作指南
2.合川区2023年市级农业资源与保护项目备案汇总表
3.合川区2023年市级农业资源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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