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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3-08-09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发展前景较好、农民利益联系机制紧密、带动农村整体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处于成长阶段、信用良好、积极参与产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贴息项目应符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突出火锅食材、粮油、畜禽主导产业,培育壮大特色水果、生态渔业、特色粮油、桑多元化利用、特色经济林,以及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支持社会责任感不强、不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主体。

(二)项目贴息2022年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款必须是重庆市内商业银行向主体发放的用于该主体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三)贷款资金应主要用于以下七个方面:

1.农业生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农业(不含征租地贷款);

2.农产品加工设备技改升级(不含房地产贷款和办公设施)厂房租金不含装修、技术改造、市场销售网络建设、科研开发流动资金周转(需提供贷款资金的具体用途佐证材料)

3.农业种植养殖业购买农用物资;

4.农产品购(不含烟叶收购贷款)、冷藏、保鲜;

5.信息化建设(不含办公设施)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6.农产品品牌打造;

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休闲农业设施建设、农旅融合

三、贴息标准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1月至12月因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实际支付贷款利息1万元以上的主体进行贴息,贴息资金以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首次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7%为准,且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多不超过10万元,同年度已经享受其它贴息项目补助的不再补贴。按照核算付息总额比例计算贴息金额。

四、申报资料标准

1.申报主体填写合川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合川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情况审核表(附件2”,内容真实,审查意见及印章齐全

2.银行贷款合同(不得缺页,字迹清晰,印鉴齐全支付银行利息回单复印件必须是2022年支付的利息有中途提前(或约定)归还本金的,请提供还本凭证

3.主体是涉农企业、合作社的要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主体是家庭农场大户的提供2022年度资金使用流水;

4.2022年度纳税额及涉税信用证明材料(主体是大户的不提供)信用中国网上下载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申报主体印章

5.当地政府(或工业园区管委会)盖章带动农户增收证明材料带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2个月工资单或支付土地租金花名册、订单等

6.当地政府(或工业园区管委会)盖章的正常经营、有无欠租欠薪的证明材料;

7.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大户分别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其他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8.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是大户的提供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9.贷款为续贷的,需提供续前贷款合同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

1.申请贴息主体提供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利息结算回单、附件1、附件2等内容必须符合申报资料标准。严防弄虚作假,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规。凡申报资料不符合标准的,视为无效申报

2.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度存在征信不良记录、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不得给予贴息。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认真做好贴息资金审查工作,严禁同一主体多头申报贴息、重复贴息。

3.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主体与贷款主体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4.按统一要求,由申报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报送纸质件5套(按申报资料的顺序用长尾夹简易装订即可),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不含复印件及照片)。邮箱地址:748848433@qq.com

5.报送时间。申报时间2023821截止,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  屈茂盛,电话42701300

财政局      李  军,电话42822567

 附件:1.合川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合川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情况审核表

20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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