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12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合川区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建成示范基地500亩,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
二、申报对象
在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区域,从事稻渔综合种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三、申报条件
项目实行竞争性申报,优先支持较大规模项目。
(一)申报业主需拥有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二)土地流转剩余年限不低于5年;
(三)符合区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合川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合川府办发〔2018〕155号)文件规划要求。
四、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镇(街道)对申报的项目必须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最终经审核通过后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如有项目放弃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且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类项目。
(二)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三)申报主体必须确保项目进度、建设质量及自筹资金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四)申报主体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
(五)申报主体在近三年内无征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欠租等方向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
(六)申报成功主体要取得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做好设计、预算,确保资料完整。
五、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用于500亩以上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品牌打造、利益联结、贷款贴息、渔业保险等,不能与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稻渔工程建设内容重复。
(二)建设期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补助标准、环节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不自筹)。
(二)补助环节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基地的品牌打造、利益联结、贷款贴息和渔业保险等,及购买农业机械、增氧投饵、水质监测和视频监控等器材。
(三)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自行垫资建设,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和资料整理后申请验收。经审计符合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报账,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指定账户。
七、申报程序
各镇街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申报资料经所属镇街审核后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农业科。
八、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
为便于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
(二)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2份);项目实施方案原件及土地流转合同、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加盖鲜章复印件(6份)。
(三)报送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5份)和区财政局(1份)。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吕浩(电话:023-42756867),邮箱: 920704068@qq.com,通讯地址:合川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军(电话:023-42731123),通讯地址:合川区财政局农业科
(四)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18:00截止,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
注意: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1),《合川区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项目汇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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