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30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财 政 局
关于合川区2023年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智慧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2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现将合川区2023年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智慧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提升我区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与智慧化农机装备水平,突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探索、集成全程机械化、智慧化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智慧化示范基地,促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推动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全区示范推广3万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标准
项目申报主体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成长性,主推水稻大钵体毯状秧苗机械化轻简育插秧技术及无人化智慧农机耕种管收技术,具有主要农作物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基地规模500亩及以上,具备一定的生产作业服务能力;从事水稻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企业运行良好。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
(三)申报要求
严禁虚报建设面积,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三、项目内容
(一)支持内容
支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智慧化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重点围绕水稻钵毯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无人化智慧农机耕种管收技术,开展技术试验、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咨询研讨、举办机械化生产作业演示活动或田间日活动等;集成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全程机械化、智慧化生产技术模式;通过开展全程机械化、智慧化试验示范,优化机械化、智慧化生产工艺路线和装备,建成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基地。
(二)建设期限
项目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三)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1.补助额度。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度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40%、农业企业等主体自筹资金额度不低于补助资金额度。
2.补助环节。资金用于新机具、新设备的引进创新及购置;不支持补助种子、肥料、基质土及人工。本项目财政资金补助购买的农业机械设备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3.补助方式。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区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符合资金拨付条件后,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
四、申报程序
各镇街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自愿申报,各申报对象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申报资料经所属镇街审核后报送到区农田建设及农机服务中心汇总,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后确定。
五、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土地流转合同或村委会证明等资料共7份。
(三)报送方式
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经所在镇街签字盖章后,和电子件一并送区农田建设及农机服务中心,联系人:邓桥(电话:023-42650036)。
(四)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4月2日截止,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六、申报公示
项目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竞争申报择优选取项目主体。项目申报通知拟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nyncw/)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二)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对应内容进行。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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