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财 政 局
合川区2021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我区申报指南。
一、奖补范围
在合川辖区内注册,主营业务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进行加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奖补产业关联度大、示范带动能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注重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为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活力,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提速提质发展。
二、奖补方式
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设置两类考核指标:一是基础指标,包括2020年度业务收入、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市农产品带动农户增收、企业出口额;二是加分指标,包括区县级以上涉农保供农产品加工企业、取得市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创新、知名品牌、展示展销等。实行综合考核评定,按三个档次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奖补。
三、申报条件
(一)在合川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下设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应以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名义申报,或由总公司、集团公司指定一户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二)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在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市农产品、企业出口额、抗疫保供、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
(三)企业发展前景好、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链条长、市场占有率高、龙头带动作用明显。
(四)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信用重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20年12月底前进入重庆市统计局农产品加工业子行业统计。
(五)为鼓励更多的加工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连续2年获得市级奖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今年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收入、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市农产品、企业出口额、抗疫保供,以及科技创新研发、品牌建设等情况);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五)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20年度纳税额及涉税信用证明材料;
(六)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带动就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七)收购本市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与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等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复印件、收购本市农产品发票、凭证复印件、在本市辖区内自建或与农户联建原料基地的相关合同和农产品加工入库单等);
(八)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或分管领导确认的市(区、县)级涉农保供农产品加工企业证明材料;
(九)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信用状况查询材料;
(十)企业出口额、科技研发、品牌创建、展示展销等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十一)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对自身信用状况、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须按材料目录顺序编制装订成册,确保资料规范完整、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5月10日16点前把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4套)、区财政局农业科(1套)。逾期未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区级初审公示推荐。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上报企业申报条件和指标进行审核,并对真实性把关负责。确定推荐上报企业5-7户,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三)市级组织复审。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县推荐上报的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奖补企业数的一定比例提出入围奖补企业名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各项指标真实性进行比对核查,其中现场核查比例不得低于入围企业的40%。
(四)确定奖补名单。市农业农村委根据第三方机构对入围企业的审核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拟奖补企业建议名单,提请市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定拟奖补企业名单。
(五)公示奖补企业。对拟奖补企业名单及奖补资金在市农业农村委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拨付奖补资金。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发文下达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奖名单,市农业农村委按奖补等次拨付奖补资金。
六、其他事项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方便企业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广泛宣传,确保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自愿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申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一单项指标申报数据与实际数据之间误差超过10%的,该项指标不予计分。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行为。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将纳入“信用重庆”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依法追回财政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该项目奖补资金。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官建;电话:42701292;邮箱:77225213@qq.com。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军;电话:42822567。
附件: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0年4月19日
附件
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 |||||||||||||
申报企业名称 (盖 章) |
单位:万元、人、户、亩 | ||||||||||||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
企业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签字: |
联系电话 |
|||||||||||
年 份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实现税利 |
其 中 | |||||||
应缴纳 税 金 |
利润总额 (税前利润) | ||||||||||||
主导产品 |
缴纳社保 人 数 |
||||||||||||
企业主要原料 基地建设情况 |
□自建□与农户联建□未建 |
原料基地 面 积 |
|||||||||||
原料基地种植 养殖主要品种 |
原料价值 |
||||||||||||
购买本市农产品品种 |
购买本市农产品金额 |
||||||||||||
带动就业情况 (人数及增收金额) |
人
万元 |
出口额 (直接或间接) |
万美元 | ||||||||||
2020年底前是否进入市统计局农产品加工业行业统计系统 |
子行业名称 小类行业及代码 |
||||||||||||
是否纳入市级 疫情保供企业 |
是否纳入区县级 疫情保供企业 |
||||||||||||
取得市级以上科技 研发机构、创业创新 大赛等奖项情况 |
|||||||||||||
获得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业知名名牌、著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情况 |
|||||||||||||
参加市级以上 农产品展示展销情况 |
|||||||||||||
区县农业农村委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区县财政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