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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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2-28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机关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领导简介、主管或者分管工作;

2.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构设置;

3.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4.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

5.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nyncw/

2.线下渠道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信息公示栏。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南园路35号。

3.其他渠道

区政府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产生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园路35;收件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520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42730089。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园路35309室;工作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我单位是负责农业农村相关领域的机关,如需申请耕地补助、渔政执法、粮油补贴等信息可向我单位进行申请。

2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园路35号,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42730089(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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