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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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845/2022-00105 [ 发文字号 ] 合川乡振发〔2022〕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驻镇驻村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2022年驻镇驻村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单位:

现将《2022年驻镇驻村帮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4日



2022年驻镇驻村帮扶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驻村帮扶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218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26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乡村组织振兴重点措施〉的通知》(渝委组〔2020〕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驻镇驻村工作要点〉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38号)》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要以“党建赋能·赶考亮卷”行动为抓手,着力发挥好驻镇驻村干部在建强基层组织上的“引领”作用,在培育长效产业上的“桥梁”作用,在推动志智双扶上的“带动”作用,在助力乡村振兴上的“突击”作用,全面打造驻镇驻村帮扶“升级版”,特制定2022年驻镇驻村帮扶工作要点。

一、严格驻镇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工作

(一)严格选派驻镇驻村工作队成员。驻镇驻村工作队员任期时间不少于2年。实行先审批后轮换、未审批不轮换。由派出单位提出撤回人员、接任人员初步方案,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驻村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镇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镇驻村帮扶。

(二)切实加强驻镇驻村工作队管理。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共同落实驻镇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强驻镇驻村干部信息系统维护管理。严格执行下镇(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驻镇驻村工作队员每月2/3以上时间吃、住、干“三在镇(村)”,严格按规定落实请销假制度,落实相关纪律要求。推行工作纪实,建立例会制度,驻镇驻村工作队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定期分析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公示公开工作情况增强帮扶实效。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提出年度承诺事项和阶段性目标,连同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定期公布驻村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参加所在村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等相关的所有会议、活动等;要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事项及时提醒;要真正沉下去、融进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增强帮扶实效。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查检查。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要定期研究驻镇驻村工作。把驻镇驻村帮扶工作统筹纳入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和暗查暗访工作内容。

二、扎实推进帮扶工作落地落实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村级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推动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回引本土人才、培育后备力量、发展青年党员。推动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指导中央财政资金扶持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按既定方案落细落实各项任务。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六)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户进行联系帮扶。与村“两委”一道,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全部纳入监测,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严格落实监测帮扶,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落实动态清零机制,推动帮扶措施尽快落实,彻底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七)助力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协助支持镇(村)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生产经营收入。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确定1-2个符合市场需求、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设施出租、股权投资等新发展模式,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少于5万元的村,在任期内至少落实1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拓宽网络销售渠道,帮助推动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资源产品、旅游产品等,至少搭建或对接1个网络销售合作平台,培养和对接1名熟悉直播带货的产品销售人员(形象代言人)。积极对接金融服务进农村,广泛宣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等金融政策和产品。开展消费帮扶行动,通过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大力推动农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形式多样的展示展销活动。

(八)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协助镇(村)开展就业需求摸排,对有劳动技能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村民积极对接就业需求;帮助村民主动协调特色产业、以工代赈项目、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就业渠道,推动就近就地就业。持续开展就业服务,协助抓好就业培训基地校送培。积极助推对口帮扶秀山县劳务协作,协助落实“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贴,帮助脱贫户创业就业,落实就业帮扶各类补助政策,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九)监督用好项目资金。协助落实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制度,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参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建设、验收等环节,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资金项目检查。督促落实镇(街)、村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制度,监督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

(十)发挥好社会帮扶力量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入实施“百企帮百户”行动,吸纳好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为镇、村服务。

(十一)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渐次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十二)着力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参与编制村庄发展实用性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丰富完善农村水、电、路、气、房、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全民健身场地、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库,建立项目动态调节机制,确保所在村储备项目不少于3个。推动保护好传统村落、特色民族村寨和乡村特色风貌,确保不发生破坏性开发。推进“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工程,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耕地保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创新、农村物流配送、“三农”信用、农业农村工作“六大体系”等基础建设,夯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资源支撑。

(十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一肩挑”、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深入推进“红细胞·微治理”工程,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效做法,结合实际完善卫生积分、环境积分及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深入推进“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参与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推动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建设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配合做好普法宣传,推动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助推村级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优秀乡村文化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抑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开展“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等评选,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探索乡村治理数字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十四)常态化开展为民服务工作。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配合开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建设。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每位党员每年至少为群众办理1件实事。

三、加强组织保障

(十五)切实做好驻镇驻村干部培训工作。通过轮训,分级开展驻镇驻村干部全覆盖培训。落实好轮换干部岗前培训要求,保证驻镇驻村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区级以上培训。

(十六)做好驻镇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会同镇(街)党(工)委对派驻人员开展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评定,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作为派驻人员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对因身体等原因不宜继续履职的派驻干部要及时轮换,对考核不称职的派驻干部要及时召回。

    (十七)关心关爱驻镇驻村干部。要加大对驻镇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落实政策待遇,体现人文关怀。镇街党(工)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驻镇驻村工作队情况汇报,实地调研驻镇驻村工作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驻镇驻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融入难、生活难、工作难等问题,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参加有村党组织书记参加的有关全镇(街道)性会议。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重点帮扶镇村实地调研2次以上,经常关心、过问和指导选派干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派出单位与派驻人员实行责任、项目、资金“三捆绑”,共同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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