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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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845/2021-00378 [ 发文字号 ] 合川乡振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合川乡振发〔202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 号),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要求,原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完善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要求

(一)项目范围。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主要包括:

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用于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的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支出以及“雨露计划”补助。

2.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用于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包括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直接促进发展生产增收的项目;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的项目。

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短板,包括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少数民族手工艺品传承创新等支出。

用于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方式和支持欠发达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巩固发展。主要包括支持农场必要的生产生活生态基础设施、产业链延伸发展、良种繁育、智慧化、先进技术引用推广等;支持林场业务用房、路、水、电、讯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种、养、加工等产业发展,良种、先进技术引用推广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用于市级和区政府统一安排实施的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医疗补助、教育资助、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建设的不同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情况。基本内容(项目库明细表所列)不完整、不明确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三)负面清单。项目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均不得纳入项目库。

二、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并按有关规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向所属镇街提出入库申请。

(二)镇街审核。镇街要加强对村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同时报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征求意见,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进行项目综合排序,在按有关规定经政务公示公告后,报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和区级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三)区级审定。区级相关部门依据项目性质履行行业审核把关职能,负责对镇街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划,结合行业部门审核结果,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初步建议意见,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按有关规定公告公示。

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与项目实施同步完善有关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资料。

(四)市级备案。项目库经区级审定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及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总体保持稳定。入库项目规模要与财力状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相匹配,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举债搞建设。原则上,入库项目规模不超过上年实际投入资金量的120%,不低于上年实际投入资金量。

(二)加强镇街部门衔接。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储备和入库管理等工作,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和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

(三)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自入库项目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对因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导致难以实施的项目,由乡村振兴局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从项目库中清退;对调整建设内容的项目,要及时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报乡村振兴局,保证区级项目库的及时调整更新;对新识别的项目,经审批后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上报,做到程序完备、进出有据、适时更新。原则上每年入库项目集中上报两次。每年1020日前,上报当年已入库项目和准备次年实施的项目;每年420日前,补报当年新申报入库项目。每年1020日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当年项目库。区级组织对各镇街入库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结果纳入资金绩效评价,并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系统数据维护。项目库已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协同区乡村振兴局,同步做好线上线下项目库建设,及时认真做好项目入库、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资金拨付情况等信息采集工作,在系统内相关管理模块中及时更新。

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有关细化要求,并予落实。

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2021723日之前将各自2021年度申报入库项目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村级申报和镇街审核的相关资料(镇【街】村项目申报的讨论研究审核会议记录、公示公告文档及照片、申报文件及项目库明细表等),以电子件形式报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曾德祥,电话:42619102;李军,电话:42822567)

附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代章)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1715



附件下载:

合川乡振发〔2021〕2号 合川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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