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7845/2022-00069 | [ 发文字号 ] | 合川乡振发〔2022〕3 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2 |
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合川乡振发〔2022〕3号
各相关单位:
2022年4月7日,市乡村振兴局下达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市级资金)。根据《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合川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资金安排情况。共选择5个项目,其中:产业项目1个,安排资金4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安排资金251万元;数商兴农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请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制度。请于2022年5月17日前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合川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联系人:曾德祥、孙阳阳,联系电话:42619102)
四、规范项目资金用途。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强化项目资金考核。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项目资金阶段支出进度将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42756156
区纪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组:023-4270110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任务 |
实施责任单位 |
市级资金 |
合计 |
350 | |||
1 |
隆兴镇黄精种植基础设施项目 |
修建产业便道、改造水池等 |
隆兴镇 |
28 |
2 |
燕窝镇高峰村花椒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
购置花椒烘干设备等 |
燕窝镇 |
49 |
3 |
铜溪镇弯桥村蔬菜大棚建设 |
建设连动蔬菜大棚 |
铜溪镇 |
200 |
4 |
三汇镇大田村基础设施项目 |
建设公路 |
三汇镇 |
23 |
5 |
渭沱镇七星村数商兴农项目 |
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服务,实现村级综合治理的可视化管理;部署便民政务服务;开展就业帮扶服务;开展蔬菜产业种植智能化服务;为特色产品的生态环境、生产过程和农事操作等数据进行数据采集和智能化管理提升。 |
渭沱镇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