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履职依据>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845/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衔接项目补充申报和 2024年衔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

关于做好2023年衔接项目补充申报和

2024年衔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和《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5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衔接项目补充申报和2024年衔接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要求

(一)项目范围。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主要包括:

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用于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的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支出以及“雨露计划”补助。

2.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用于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包括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直接促进发展生产增收的项目;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的项目。二是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三用于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方式和支持欠发达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巩固发展。主要包括支持农场必要的生产生活生态基础设施、产业链延伸发展、良种繁育、智慧化、先进技术引用推广等;支持林场业务用房、路、水、电、讯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种、养、加工等产业发展,良种、先进技术引用推广等。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用于市级和区政府统一安排实施的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其他项目支出。包括符合资金使用方向的医疗保障补助、教育资助、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基本要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主管单单位、业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情况。基本内容(项目库明细表所列)不完整、不明确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业主单位是指项目产权所有者单位,需明确是村集体经济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脱贫户、监测户或其他单位。对有利益联结机制的经营性产业类项目,业主单位原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脱贫户、监测户。

(三)项目类别。衔接项目共8大类,含二级项目22类,项目子类型(三级项目类型)79个,具体见《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南》。填报内容时需按照《工作指南》分类填写,不得随意编报。

(四)负面清单。项目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均不得纳入项目库。

二、申报入库程序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并按有关规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向所属镇街提出入库申请。

(二)镇街审核。镇街要加强对村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征求意见,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进行项目综合排序,在按有关规定经政务公示公告后,报区级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三)区级审定。区级相关部门依据项目性质履行行业审核把关职能,负责对镇街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划,结合行业部门审核结果,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初步建议意见,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按有关规定公告公示。

(四)市级备案。项目库经区级审定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及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项目库管理

(一)保持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总体保持稳定。入库项目规模要与财力状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相匹配,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举债搞建设。原则上,入库项目规模不超过上年实际投入资金量的120%,不低于上年实际投入资金量。

(二)强化动态管理。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自入库项目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对因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导致难以实施的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及时从项目库中清退;对调整建设内容的项目,要及时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报区乡村振兴局,保证区级项目库的及时调整更新;对新识别的项目,经审批后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上报,做到程序完备、进出有据、适时更新。每年项目库进行2次集中调整,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可补充申报当年入库项目,区乡村振兴局每年4月底、10月底定期将调整后的项目库向市乡村振兴局备案。每年10月底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当年项目库。

(三)加强数据维护。项目库要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协同区乡村振兴局,同步做好线上线下项目库建设,及时认真做好项目入库、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资金拨付情况等信息采集工作,在系统内相关管理模块中及时更新。

四、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一)及时做好确权登记。项目完工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农村“三资”管理范围,及时登记入账。归属国有资产的,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由主管部门或镇街监管,在权属单位建立专门台账,纳入区项目资产总台账和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

(二)规范后续管护运营。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原则上由村集体经营收益解决。对到户类项目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项目资产更好发挥效益。

(三)严格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将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处置收入原则上归资产所有权单位所有,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项目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劲引擎,用项目为群众谋利、为发展助力,聚焦联农带农、利民富民,进行高位策划,将建好管好用好区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作为精准使用资金、精准安排项目的第一颗扣子,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严禁敷衍了事,应付填报,项目入库后不得无故变更项目内容,涉及调整变更一律按照程序报批。年度衔接资金安排一律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衔接资金。

(二)严把质量,强化审核。要严格按“村级申报、镇街审核、部门评审、区级审定”的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报批。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时,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应当开展可行性研究、环评、占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的项目,入库前须按规定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入库要求审核,发挥交通、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论证把关职能,对涉及空间资源利用且后续需要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环评的项目应在区级审定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入库质量,做到资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启动。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衔接资金投入规模达到4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三)把控时限,按时报送。要高度2023年衔接项目补充申报和2024年项目储备工作,把项目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劲引擎来进行高位策划,2023年衔接项目补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228日,2024年衔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324日,各镇街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项目谋划,按时将《重庆市合川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分年度报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2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