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7845/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镇街执法。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7.承担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8.承担以上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执法检查、纠纷调解等工作。拟定和实施监管执法范围内的执法监督抽检计划,做好农业综合执法日常管理和应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以上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9.指导镇街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为:综合科、财务科、法制室、农业执法一大队、农业执法二大队、农业执法三大队、农业执法四大队、农业执法五大队、农业执法六大队、农业执法七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6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164.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64.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64.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1.6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93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7.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164.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64.1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11万元,比2023年增加116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11万元,比2023年增加1164.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由主管部门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编报,2024年单独编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2023年、2024年均由主管部门统一编报项目预算。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1.50万元,比2023年增加6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2023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由主管部门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编报,2024年单独编报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0万元,比2023年增加59.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由主管部门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编报,2024年单独编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45.05万元,比上年增加2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由主管部门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编报,2024年单独编报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共有渔政执法船艇13艘,其中执法船1艘,执法艇12艘。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江芳,电话:023-4275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