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20093257845/2021-002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3 |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品牌认证奖励标准》 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品牌认证奖励标准》
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为持续促进我区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塑造和生产标准化,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重庆名牌农产品的开发力度,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现将《2021年农业品牌认证奖励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农业品牌认证奖励标准
为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部署,促进农业品牌建设积极性,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8〕3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委督办〔202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标准。
一、奖励范围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经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申报,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两品一标”)或者获得重庆名牌农产品,均可申报享受奖励性扶持政策。
二、奖励标准
(一)获“两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奖励标准由基础奖励和奖励系数确定。绿色食品基础奖励标准为1万元/产品;有机农产品(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为3万元/产品,含在转换期内的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为5万元/产品。认证产量小于100吨的,按基础奖励标准乘以0.9执行;认证产量大于100吨(含)小于1000吨的,按基础奖励标准执行;认证产量大于1000吨(含)的,按基础奖励标准乘以1.1执行。
(二)获重庆名牌农产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产品。
(三)农业品牌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后再申报获得证书的,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减半奖励。
三、申请奖励条件要求
取得“两品一标”或重庆名牌农产品认证证书,并达到以下条件:
(一)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和生产技术规程。
(二)企业责任书及承诺书、监管员及内检员照片、生产技术规程“三上墙”。
(三)投入品购买和使用记录、农事记录、产地准出检查记录、标志使用记录、销售记录等规范记录与保存。
(四)企业内检员定期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并有记录。
(五)企业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四、操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主体填写《合川区农业品牌认证奖励申请表》(见附表),连同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记录原件,自愿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
(二)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委对申请对象按照奖励条件要求进行审核。
(三)奖励。经审核审批后,农业品牌认证扶持奖励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到申请单位帐户。扶持兑现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认证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资料编印费、交通费、标志使用费和制度建设等。因专项经费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当年未及时奖励时,获证单位纳入次年奖励范围。
五、奖励政策执行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以证书时间为准。
附表:合川区农业品牌认证奖励申请表
附表
合川区农业品牌认证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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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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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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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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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种类 |
详见备注 |
申请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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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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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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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收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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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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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初审意见 |
(公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 ||
区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初审意见 |
(公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 ||
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
(公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
备注:认证种类选填项包括: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重庆名牌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