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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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845/2021-002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机关有关科室、委属有关单位:

2021年农作物种子备种在即,农作物种子陆续上市销售,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我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我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委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下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13

(联系人:卫毅;联系电话:17830532951


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我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年度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有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制售假劣种子、侵权套牌和未审(登记、备案)先推等违法行为,种子包装、标签逐步规范,种子质量纠纷投诉明显下降,确保我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城区农作物种子经销商、镇(街)种子零售户,非主要农作物经销户;各镇(街)村(居)委会成立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在我区内从事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企业、蔬菜种子生产企业、柑桔苗种生产企业等。

(二)重点区域:与四川省武胜县相邻的燕窝镇、合隆场镇、龙凤镇、二郎镇,与四川省岳池县相邻的肖家镇、沙鱼镇、佛门场镇等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应审定而未经审定农作物品种、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作物品种、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或证物不符调运应施检疫的种子、销售假(劣)农作物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经营农作物种子、销售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农作物品种、销售的非主要农作物未按规定进行登记、销售的种苗未按规定制作标签、销售散装蔬菜种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内容

(一)品种合法性检查

检查销售的种子是否通过品种审定、登记、依法进行品种备案,品种的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含重庆或与重庆属同一生态区;是否销售撤销审定或登记品种;检查销售的种子是否侵犯他人的品种权或假冒授权品种,种子其包装袋上印制的“植物新品种权号”是否与《品种权证书》内容一致。

(二)品种真实性检查

对群众举报、上级通报等涉嫌品种不真实的种子、在市场上销售多年的老品种种子、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来源不明的种子依法抽样,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查,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

(三)种子标签标识检查

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检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品种主要性状、适应性、风险提示;检查包装袋上是否带有夸大宣传、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文字、图案等信息;是否以剪切、粘贴等方式修改或者涂改标签内容;检查二维码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可识读,二维码信息是否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四项信息,单元识别代码是否一袋一码,追溯网址是否可追溯到种子加工批次以及物流或销售信息。

(四)植物检疫检查

重点对区级农作物种子经销商在省际间、市内跨区(县)调运农作物种子是否依法申请植物检疫、植物检疫证书是否证物相符进行核实。

(五)销售资质检查

检查种子经销商销售的每批次种子是否到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检查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号对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行政许可核发信息是否与标注的一致;检查种子经销商是否建立《种子销售台账》,种子销售台账是否如实记录销售种子的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种子来源和种子去向。

四、进度安排

1-2月召开城区农作物种子经销商座谈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做好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

3-5月开展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10月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1-12月组织种子经营企业开展法律培训、案件材料整理归档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效果。为认真履行对种子监督管理的职责,区农业农村委成立以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农产品安全科、粮油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作物种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后勤保障,全面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统筹安排执法车辆,确保用车需求;抽调执法骨干组建专项整治执法队伍,明确由唐柯、何山川、赵小平、陈远明、杨世彬组成执法一组,唐柯任执法一组组长,负责212国道沿线片区含渭沱、南办、合办、钓鱼城办事处、铜溪等镇(街)农作物种子市场整治;由张大春、卫毅、谢远明、陈景勇、黄庭福组成执法二组,张大春任执法二组组长,负责盐三路片区、合肖线片区镇(街)农作物种子市场整治。

(三)整合执法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要配合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加强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管;区、镇两级要通力合作,不定期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持对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有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镇(街)对市场检查中发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将涉案线索及时通报区农业农村委立案调查;农业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对各类坑农害农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农业执法人员要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等现象,对执法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农户大面积减产绝收,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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