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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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845/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能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能

单位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协调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农业农村改革相关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管理。指导粮油、畜牧、水产、蔬菜、水果等产业发展,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和动物检疫、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政策的制定。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有害物种。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重大疫情的应急处理。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建议规划,执行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建议,按上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推广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四、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制度建设、综合管理、综合督查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综合目标考核、农业统计、政务公开、党务信息、政务信息、外宣工作;承担办公系统网络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值班、提案议案办理、环境卫生(配合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后勤服务(含伙食团)工作。

政工科: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党组织建设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负责党务公开、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含文明城区创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党支部建设,承担区委农业农村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考核与教育管理,负责劳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工会(含职工文体活动)、青年、妇女、计生、群团、武装、统战、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农业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农业农村系统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学会、协会、社团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参与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和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以及单位节能报送工作。

农业法规及行政审批科:负责农业农村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工作。规范管理文件起草、合同监督、备案;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文件合法性审查事务。指导农业(含畜牧)行政许可;指导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组织农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干部下访群众工作。

农业农村改革科:负责农业农村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农村发展政策性建议。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战略工作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财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制定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方案,研究农业改革考核办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农业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改革等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教与市场信息科:制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科教兴农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评审;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首席专家、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承担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农民技术职称评定与技能鉴定,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电子商务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民体育工作,承担农民丰收节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兽药、饲料、生鲜乳蛋制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拟定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工作。负责农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委安全工作。负责农业品牌建设,承担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科: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监测;统筹农村卫生、村容村貌、村庄整治等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环境保护;指导节水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污染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有害物种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

产业发展科: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农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牧、水产、蔬菜、水果、蚕桑等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及综合利用;指导动物检疫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渔政、渔船、渔港日常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重点建设项目,指导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制定乡村特色产业、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相关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制定地方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拟定农产品加工与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与支援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展会管理工作。

粮油农机科:负责制定粮油生产发展规划,指导粮油生产基地建设与结构调整。负责农作物品种及配套系统管理,组织实施种质资源、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新品种登记、鉴定、审定及保护工作。负责肥料与农药的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种子、种苗管理;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情信息、应急处突、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和植物检疫工作。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农机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农机作业质量安全与管理;指导农业新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农田建设科:组织编制耕地及农田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基本农田(含永久性农田)保护与管理,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监督指导项目的招投标、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后期管护工作。

扶贫开发科:负责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负责制定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负责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状况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贫困人口培训及社会扶贫工作;承担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村经济指导站: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纠纷调解、仲裁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中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负责农村经济调查,集体经济的统计、审计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中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粮油发展指导站:协助粮油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负责制定粮油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粮油作物生产技术标准;负责粮油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负责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负责土壤肥料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负责土壤改良与培肥;负责各种土壤肥料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土壤肥料、土壤肥力测试以及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负责粮油产业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协助粮油产业加工流通企业服务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粮油产业领域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肥料、农膜等农用物资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抽检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农作物药害事故的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蔬菜发展指导站:协助蔬菜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负责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蔬菜产业技术标准;负责蔬菜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负责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负责蔬菜产业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协助蔬菜产业加工流通企业服务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蔬菜产业领域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水产发展指导站:协助水产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负责制定水产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水产产业技术标准;负责水产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负责水产产业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协助水产产业加工流通企业服务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水产原种场、良种场管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渔业资源;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渔政、渔港和渔船管理工作。

经济作物发展指导站:负责制定水果、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负责相关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负责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负责水果、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产业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协助相关产业加工流通企业服务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水果、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处产业领域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农产品检测站:牵头开展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种子等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助完成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种子等质量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负责对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植物保护站:负责植保新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大面积推广;负责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行绿色防控。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病虫发生与防治技术信息,做好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含病虫草鼠害)应急防治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开展农药等农用物资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抽检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植物检疫工作。

农业科技培训中心:协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科技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协助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体育工作。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层农技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等农业科技培训工作。负责与有关院校协作,开展大专及本科学历教育。

农田建设及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耕地及农田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基本农田(含永久性农田)保护与管理,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对耕地质量等级进行评价;建立耕地质量信息系统。协助做好农业设施用地管理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具体项目实施工作,开展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竣工验收、绩效评价、质量检查及项目后期管护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业机械新机具和新技术推广服务,主要包括农业机械新机具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农业农村委下属副处级二级单位,成立于2020年4月,单位整合了合川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合川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合川区农机监理站、合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合川区种子管理站的执法职责和队伍,专司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农村宅基地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办公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南园路35号

办公时间

9:3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陈道平

联系电话

023-427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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