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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日期:2022-11-22

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批复(直接登记的除外);(原件1份)

2.成立书面申请;(原件1份)

3.场所使用权证明;(原件1份)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表》;(原件3份)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3份)

7.《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原件3份)

8.《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教育类除外);(原件3份)

9.理(董)事会通过的章程草案;(原件1份)

10.理(董)事会会议纪要(须全体理事会成员签字);(原件1份)

11.《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原件3份)

12.《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原件3份)

13.财务管理制度;(原件1份)

14.出资人的捐赠协议(捐赠承诺书);(原件1份)

15.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资料。(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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